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太阳水岸新城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太阳水岸新城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太阳水岸新城项目位于长安区韦曲南街333号,建设单位为陕西太浩 (略) 。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太阳水岸新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262㎡,地上建筑面积*.26㎡(其中住宅*.97㎡,配套公建1518.676㎡,公寓*.654㎡,商业7958.96㎡),地下建筑面积*.002㎡。容积率为2.42,建筑密度18.76%,机动车停车位936个。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3#公寓楼,地上6\4层,建筑面积*.654㎡.
2.幼儿园,地上3\2层,建筑面积1518.676㎡。
3.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102㎡。
三、配套公建情况
审批幼儿园1300㎡,实际建设配套公建:幼儿园,建筑面积1518.676㎡。
四、车位信息
审批机动车位936个,现状机动车位数936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未按审批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10月30日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市资源长函〔2023〕250号)建议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住宅建筑(公寓)日照满足大寒日2.0小时。
2.规划幼儿园共计6班日照不满足冬至日3.0小时,室外活动场地日照不满足1/2以上的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3.对北侧规划居住用地后退用地界线4.5米、10米、12.5米、15米处均产生日照影响,均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1#—12#、18#及商业水吧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建筑规模数据来源于房屋实测报告(1#—12#、18#)、不动产登记证书(商业水吧)。
2.加建、改建问题:该项目原审批13#楼为公寓及幼儿园,审批层数为6\3层;实际建设13#楼为公寓,层数为6\4层,比审批局部加建一层,独立加建一栋3\2层幼儿园。
3.原审批地下车库面积为*㎡,实际建设*.102㎡。
4.该项目原审批建筑密度17.4%,绿地率38%,实际建筑密度18.76%,绿地率41.65%。
5.审批机动车位936个,其中地上104个;实际建设机动车位936个,其中地上312个。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4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3月21日
太阳水岸新城项目位于长安区韦曲南街333号,建设单位为陕西太浩 (略) 。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太阳水岸新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262㎡,地上建筑面积*.26㎡(其中住宅*.97㎡,配套公建1518.676㎡,公寓*.654㎡,商业7958.96㎡),地下建筑面积*.002㎡。容积率为2.42,建筑密度18.76%,机动车停车位936个。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3#公寓楼,地上6\4层,建筑面积*.654㎡.
2.幼儿园,地上3\2层,建筑面积1518.676㎡。
3.地下车库,地下1层,建筑面积*.102㎡。
三、配套公建情况
审批幼儿园1300㎡,实际建设配套公建:幼儿园,建筑面积1518.676㎡。
四、车位信息
审批机动车位936个,现状机动车位数936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未按审批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10月30日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市资源长函〔2023〕250号)建议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住宅建筑(公寓)日照满足大寒日2.0小时。
2.规划幼儿园共计6班日照不满足冬至日3.0小时,室外活动场地日照不满足1/2以上的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3.对北侧规划居住用地后退用地界线4.5米、10米、12.5米、15米处均产生日照影响,均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该项目1#—12#、18#及商业水吧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建筑规模数据来源于房屋实测报告(1#—12#、18#)、不动产登记证书(商业水吧)。
2.加建、改建问题:该项目原审批13#楼为公寓及幼儿园,审批层数为6\3层;实际建设13#楼为公寓,层数为6\4层,比审批局部加建一层,独立加建一栋3\2层幼儿园。
3.原审批地下车库面积为*㎡,实际建设*.102㎡。
4.该项目原审批建筑密度17.4%,绿地率38%,实际建筑密度18.76%,绿地率41.65%。
5.审批机动车位936个,其中地上104个;实际建设机动车位936个,其中地上312个。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4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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