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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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呈报审批〈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杨木溪小流域为清江一级支流,流域周边水土保持基础设施薄弱,人为活动 (略) 施工等加快了区域水土流失。开展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有利于减少清江入沙量,保护清江水质,同时有助于改善流域水土流失现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命安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流域治理面积14.13平方千米,其中生态自然修复区封禁治理14.07平方千米,综合治理区0.06平方千米。综合治理区实施坡改梯工程4.05公顷,配套排水沟1591米、田间道1760米、截水沟9579米、涵管4处、人行盖板40处、沉沙池40座,200立方米抗旱水池2座,宣教广场1处。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9个月,于2024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

   八、项目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一是有效改善杨木溪流域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现状。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降至轻度以下,每年可增加蓄水能力1.*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4259吨;二是提高项目区及周边群众收入水平。在 (略) 场主体种植经济作物、发展观光农业,促进村民及村集体增收。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
方式
备 注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7日

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呈报审批〈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杨木溪小流域为清江一级支流,流域周边水土保持基础设施薄弱,人为活动 (略) 施工等加快了区域水土流失。开展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有利于减少清江入沙量,保护清江水质,同时有助于改善流域水土流失现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命安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流域治理面积14.13平方千米,其中生态自然修复区封禁治理14.07平方千米,综合治理区0.06平方千米。综合治理区实施坡改梯工程4.05公顷,配套排水沟1591米、田间道1760米、截水沟9579米、涵管4处、人行盖板40处、沉沙池40座,200立方米抗旱水池2座,宣教广场1处。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9个月,于2024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

   八、项目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一是有效改善杨木溪流域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现状。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降至轻度以下,每年可增加蓄水能力1.*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4259吨;二是提高项目区及周边群众收入水平。在 (略) 场主体种植经济作物、发展观光农业,促进村民及村集体增收。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
方式
备 注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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