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4月8日拟对阜平县发隆发年回收120万吨废石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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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4月8日拟对阜平县发隆发年回收120万吨废石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阜平县中兴街260号(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阜平县发隆发年回收*吨废石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略) 阜平县砂窝镇大柳树村

阜平县发 (略)

湖南玛 (略)

该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06′45.651″,北纬38°55′04.123″。扩建项目北侧、西侧、南侧均为山坡,东侧为铁粉厂。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200m处的沙河。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4000㎡,规划建筑面积4000㎡,建设有全封闭式生产车间(1#)、库房、料场以及办公、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

此次扩建项目新增1座2#生产车间,并调整现有厂区布局,将现有生产线调整至新建2#车间内,新增生产线布置在现有1#车间内。扩建前项目年设计生产加工石渣*吨,扩建后石渣不变,机制砂*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4%。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扩建后运营期石渣生产线颚式破碎机及振动筛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锤式破碎机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机制砂石生产线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筛分工序密闭,中间料仓设置集气管道,振动筛密闭,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风选机设置集气管道,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3),最终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

石渣生产线和机制砂石生产线全封闭车间及库房,车间、库房内设喷淋系统,输送机采用全封闭廊道, (略) ,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废水治理措施:扩建后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车间喷淋系统、厂区洒水车用水全部蒸发, (略) 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不设食宿,职工日常盥洗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噪声治理措施:扩建后全厂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匀分布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刷环氧树脂漆做地面和墙面防腐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水泥硬化。简单防渗区: (略) 、办公场所地面采取一般硬化防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阜平县中兴街260号(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阜平县发隆发年回收*吨废石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略) 阜平县砂窝镇大柳树村

阜平县发 (略)

湖南玛 (略)

该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06′45.651″,北纬38°55′04.123″。扩建项目北侧、西侧、南侧均为山坡,东侧为铁粉厂。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200m处的沙河。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4000㎡,规划建筑面积4000㎡,建设有全封闭式生产车间(1#)、库房、料场以及办公、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

此次扩建项目新增1座2#生产车间,并调整现有厂区布局,将现有生产线调整至新建2#车间内,新增生产线布置在现有1#车间内。扩建前项目年设计生产加工石渣*吨,扩建后石渣不变,机制砂*吨。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4%。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扩建后运营期石渣生产线颚式破碎机及振动筛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锤式破碎机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机制砂石生产线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筛分工序密闭,中间料仓设置集气管道,振动筛密闭,上料口、落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风选机设置集气管道,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3),最终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

石渣生产线和机制砂石生产线全封闭车间及库房,车间、库房内设喷淋系统,输送机采用全封闭廊道, (略) ,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废水治理措施:扩建后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车间喷淋系统、厂区洒水车用水全部蒸发, (略) 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不设食宿,职工日常盥洗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噪声治理措施:扩建后全厂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匀分布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刷环氧树脂漆做地面和墙面防腐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水泥硬化。简单防渗区: (略) 、办公场所地面采取一般硬化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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