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山源路以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略) (略) 现有“年产十万套电机配件绿色铸件项目”环评于2007年审批(金环管[2017]35号),2019年3月,企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原设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垂直铸造生产线1条,产能均为10000吨/年(50000套/年),实际建成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产能为10000吨/年(50000套/年),垂直铸造生产线主体设备已建成,未投入生产。由于部分大型铸件必须使用树脂砂铸造工艺,所以对原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次技改总投资为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淘汰垂直铸造生产线,新增树脂砂工艺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为10000t/a。新增树脂砂混砂机、热芯射砂机、人工制模机,项目建成后产能为20000t/a(树脂砂生产线10000t/a,消失模生产线10000t/a)保持不变。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中部组团,国标行业为C3391黑色金属铸造,主要生产电机外壳铸件,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根据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三、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的建设项目,无电镀工艺,也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技改停用燃气锅炉与生物质锅炉,烘干等采用园区集中供热。大气污染污染物落实措施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标准收集、贮存。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厂房依托现有厂房,施工期仅涉及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与原有的部分设备拆除。因此,本次评价仅对其进行简要定性分析和评价。

施工期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3)通过关闭厂房门窗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树脂砂铸造砂处理、树脂砂铸造制芯、中频炉废气,浇铸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与消失模砂处理、消失模浇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的烟尘合并,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树脂砂浇铸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消失模浇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由抽真空工序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6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消失模发泡废气无组织排放。浸漆和晾干废气封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DA003。抛丸、打磨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DA004。

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发泡成型、中频炉、砂处理、真空循环水泵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磺酸固化剂原料桶、耐火材料原料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聚苯*烯泡沫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呋喃树脂原料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暂存仓库、化学品库、喷漆房、烘干房采取重点防渗。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安丰南路)

附件:公示全本.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发达机械机床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山源路以南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略) (略) 现有“年产十万套电机配件绿色铸件项目”环评于2007年审批(金环管[2017]35号),2019年3月,企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原设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垂直铸造生产线1条,产能均为10000吨/年(50000套/年),实际建成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产能为10000吨/年(50000套/年),垂直铸造生产线主体设备已建成,未投入生产。由于部分大型铸件必须使用树脂砂铸造工艺,所以对原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次技改总投资为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淘汰垂直铸造生产线,新增树脂砂工艺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为10000t/a。新增树脂砂混砂机、热芯射砂机、人工制模机,项目建成后产能为20000t/a(树脂砂生产线10000t/a,消失模生产线10000t/a)保持不变。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中部组团,国标行业为C3391黑色金属铸造,主要生产电机外壳铸件,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根据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三、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的建设项目,无电镀工艺,也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技改停用燃气锅炉与生物质锅炉,烘干等采用园区集中供热。大气污染污染物落实措施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标准收集、贮存。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厂房依托现有厂房,施工期仅涉及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与原有的部分设备拆除。因此,本次评价仅对其进行简要定性分析和评价。

施工期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3)通过关闭厂房门窗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树脂砂铸造砂处理、树脂砂铸造制芯、中频炉废气,浇铸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与消失模砂处理、消失模浇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的烟尘合并,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树脂砂浇铸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消失模浇铸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由抽真空工序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6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消失模发泡废气无组织排放。浸漆和晾干废气封闭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DA003。抛丸、打磨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DA004。

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发泡成型、中频炉、砂处理、真空循环水泵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磺酸固化剂原料桶、耐火材料原料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聚苯*烯泡沫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呋喃树脂原料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暂存仓库、化学品库、喷漆房、烘干房采取重点防渗。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安丰南路)

附件:公示全本.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