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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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 15:3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内 (略) 年产9万吨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畅远 (略) 年处理40万吨煤基固废绿色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畅远 (略) 年处理40万吨煤基固废绿色高值化

利用项目

内蒙古 (略) 石拐区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

内蒙古畅远 (略)

内蒙古华泰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座,车间内设置竖窑、破碎、筛分、色选等设备,年处理固体废弃物煤矸石40万吨,生产焦宝石、耐火材料原料及防火涂料原料;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固废间等公辅及环保设施。给排水、供电依托园区现有设施,生产车间内无需供热,办公区采暖热源为竖窑余热回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6.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4%。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30天,全年工作7920h。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回转窑煅烧废气及出料废气、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1)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

煤矸石通过汽车拉运至厂区全封闭的原料库内,煤矸石在装卸过程及堆存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2)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

原料库内的煤矸石用铲车送至给料机,落料时会产生颗粒物。煤矸石经皮带输送至一级颚式破碎机、二级反击式破碎机进行两次破碎,破碎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破碎后的煤矸石需进行筛分,筛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以上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3)竖窑煅烧烟气及出料废气

本项目竖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废气的主要成分为SO2、NOX、颗粒物以及氟化物,其中SO2来自于天然气燃烧和煤矸石中硫元素燃烧,氟化物来自煤矸石中的氟化物。煤矸石熟料经溜槽送至冷却机内冷却,出窑过程会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竖窑煅烧烟气直接进入烟气处理系统,竖窑出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煅烧烟气一并汇入1套“SCR+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十八 耐火材料”A级企业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采用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用于煅烧烟气脱硝。尿素溶液喷入炉内高温热解成氨气,存在氨逃逸现象。氨逃逸量较小,脱硝时考虑气液比,保证脱硝效率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氨逃逸的浓度,确保质量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厂界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4)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

煤矸石熟料冷却过程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色选后的煤矸石熟料分别进入成品库进行分区储存,煤矸石熟料在进仓卸料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为了防止脱硫系统中盐类物质聚集导致系统结构,通过在反应池中增设空气曝气系统和脱硫阻垢剂加药装置等改进了双碱法脱硫运行系统,降低了脱硫循环液中易结垢离子的含量,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如振动筛、色选机、风机、破碎设备、筛分机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煤矸石原料初选过程产生的废料、煤矸石筛分产生的废料、色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以上固废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其中脱硫石膏定期外售,其他均定期送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3300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1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地面和裙角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库内设置导流渠及集液池。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2

内 (略) 年产9万吨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 (略) 现有厂区内

内 (略)

(略) 环科 (略)

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2座生产车间并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设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中频感应电炉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9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1、废气

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

本项目设置6条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其中鄂破式破碎机、粉碎机、振动筛均为封闭设备,各设备前后均采用密闭的廊道连接,每台鄂破式破碎机、粉碎机、振动筛封闭罩内顶部各设置1个集气管收集废气;筛分后的物料通过封闭的物料管道进入包装环节,包装下料口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废气。

每条生产线配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汇总(每3条生产线设置1根排气筒)分别通过2根17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包装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生产线:

(1)熔炼烟气、浇铸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6台中频炉,采用电加热,熔炼工序主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熔炼废气由炉内集气管道和炉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每条生产线配套一个浇铸区,每个浇铸区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浇铸废气。

每3条生产线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根17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40m3/a,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污水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破碎机、提升机、振动筛、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除尘灰、废吨包袋、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极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本项目新建1座一般固废间,位于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车间内西北角,建筑面积15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该危废间占地面积15m2,危废间地面四周设置导流渠及集液池,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铺设,且上层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材料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建设要求。剩余面积也满足本项目暂存危废量,因此依托可行。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 15:3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内 (略) 年产9万吨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畅远 (略) 年处理40万吨煤基固废绿色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畅远 (略) 年处理40万吨煤基固废绿色高值化

利用项目

内蒙古 (略) 石拐区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

内蒙古畅远 (略)

内蒙古华泰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座,车间内设置竖窑、破碎、筛分、色选等设备,年处理固体废弃物煤矸石40万吨,生产焦宝石、耐火材料原料及防火涂料原料;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固废间等公辅及环保设施。给排水、供电依托园区现有设施,生产车间内无需供热,办公区采暖热源为竖窑余热回收。

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6.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4%。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30天,全年工作7920h。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回转窑煅烧废气及出料废气、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1)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

煤矸石通过汽车拉运至厂区全封闭的原料库内,煤矸石在装卸过程及堆存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2)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

原料库内的煤矸石用铲车送至给料机,落料时会产生颗粒物。煤矸石经皮带输送至一级颚式破碎机、二级反击式破碎机进行两次破碎,破碎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破碎后的煤矸石需进行筛分,筛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以上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3)竖窑煅烧烟气及出料废气

本项目竖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废气的主要成分为SO2、NOX、颗粒物以及氟化物,其中SO2来自于天然气燃烧和煤矸石中硫元素燃烧,氟化物来自煤矸石中的氟化物。煤矸石熟料经溜槽送至冷却机内冷却,出窑过程会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竖窑煅烧烟气直接进入烟气处理系统,竖窑出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煅烧烟气一并汇入1套“SCR+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十八 耐火材料”A级企业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采用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用于煅烧烟气脱硝。尿素溶液喷入炉内高温热解成氨气,存在氨逃逸现象。氨逃逸量较小,脱硝时考虑气液比,保证脱硝效率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氨逃逸的浓度,确保质量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厂界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4)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

煤矸石熟料冷却过程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色选后的煤矸石熟料分别进入成品库进行分区储存,煤矸石熟料在进仓卸料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为了防止脱硫系统中盐类物质聚集导致系统结构,通过在反应池中增设空气曝气系统和脱硫阻垢剂加药装置等改进了双碱法脱硫运行系统,降低了脱硫循环液中易结垢离子的含量,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如振动筛、色选机、风机、破碎设备、筛分机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煤矸石原料初选过程产生的废料、煤矸石筛分产生的废料、色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以上固废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其中脱硫石膏定期外售,其他均定期送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3300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1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地面和裙角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库内设置导流渠及集液池。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2

内 (略) 年产9万吨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内蒙古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 (略) 现有厂区内

内 (略)

(略) 环科 (略)

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2座生产车间并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设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中频感应电炉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9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1、废气

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

本项目设置6条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生产线,其中鄂破式破碎机、粉碎机、振动筛均为封闭设备,各设备前后均采用密闭的廊道连接,每台鄂破式破碎机、粉碎机、振动筛封闭罩内顶部各设置1个集气管收集废气;筛分后的物料通过封闭的物料管道进入包装环节,包装下料口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废气。

每条生产线配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汇总(每3条生产线设置1根排气筒)分别通过2根17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包装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生产线:

(1)熔炼烟气、浇铸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6台中频炉,采用电加热,熔炼工序主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熔炼废气由炉内集气管道和炉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每条生产线配套一个浇铸区,每个浇铸区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浇铸废气。

每3条生产线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根17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40m3/a,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污水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破碎机、提升机、振动筛、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除尘灰、废吨包袋、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极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本项目新建1座一般固废间,位于光伏级高纯颗粒硅粉车间内西北角,建筑面积15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该危废间占地面积15m2,危废间地面四周设置导流渠及集液池,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铺设,且上层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材料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建设要求。剩余面积也满足本项目暂存危废量,因此依托可行。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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