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举报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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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举报渠道的公告

根据营商环境建设、省市公管办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排查工作,现将重点核查范围、举报投诉渠道公示如下。

一、重点核查范围

(一)有无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奖项、人员职称、参股投资、国家标准之外的非技术标准等有利于本地企业或特定所有制企业中标的要求、条件或流程,或者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妨碍招标投标等问题。

(二)有无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采取合同约定或口头告知方式向经营主体提出要求,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

(三)有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生产厂商目录、设置品牌限制等问题。

(四)有无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实际需要的信用评价条件排斥或者限制 (略) 场竞争,或者设列没有法律法规或党中央、 (略) 政策依据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限制或阻止特定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加招标投标的问题。

(五)有无违法设定有利于本地企业中标的条件,在技术分和商务分外另设信用分的问题;有无在招标信用分评定中,不认定企业外地项目业绩和合同额的问题。

(六)有无在规定程序和材料之外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等情形;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有无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或使用电子证照,有无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七) (略) 或提供当地项目业绩作为办理CA数字证书前置条件的问题。

(八)有无少数经营主体垄断招标代理问题,有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围标串标等问题。

(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在办理业务时,有无故意刁难、拖延,乱收费、吃拿卡要等情形,有无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等行为。

(十)有无国企自建独立招投标平台收取较高年费,增加经营主体投标成本的问题。

(十一)有无评标专家违法违规,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行为。

(十二)有无其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 (略) 政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电话:0546-*

邮箱:*@*ttp://**

(二)交通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电话:0546-*

邮箱:*@*63.com

(三)水利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

电话:0546-*

邮箱:*@*ttp://**

(四)农业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电话:0546-*,0546-*

邮箱:*@*ttp://**

(五)其他相关事项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电话:0546-*

邮箱:*@*ttp://**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根据营商环境建设、省市公管办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排查工作,现将重点核查范围、举报投诉渠道公示如下。

一、重点核查范围

(一)有无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奖项、人员职称、参股投资、国家标准之外的非技术标准等有利于本地企业或特定所有制企业中标的要求、条件或流程,或者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妨碍招标投标等问题。

(二)有无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采取合同约定或口头告知方式向经营主体提出要求,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

(三)有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生产厂商目录、设置品牌限制等问题。

(四)有无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实际需要的信用评价条件排斥或者限制 (略) 场竞争,或者设列没有法律法规或党中央、 (略) 政策依据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限制或阻止特定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加招标投标的问题。

(五)有无违法设定有利于本地企业中标的条件,在技术分和商务分外另设信用分的问题;有无在招标信用分评定中,不认定企业外地项目业绩和合同额的问题。

(六)有无在规定程序和材料之外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等情形;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有无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或使用电子证照,有无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七) (略) 或提供当地项目业绩作为办理CA数字证书前置条件的问题。

(八)有无少数经营主体垄断招标代理问题,有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围标串标等问题。

(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在办理业务时,有无故意刁难、拖延,乱收费、吃拿卡要等情形,有无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等行为。

(十)有无国企自建独立招投标平台收取较高年费,增加经营主体投标成本的问题。

(十一)有无评标专家违法违规,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行为。

(十二)有无其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 (略) 政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电话:0546-*

邮箱:*@*ttp://**

(二)交通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电话:0546-*

邮箱:*@*63.com

(三)水利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

电话:0546-*

邮箱:*@*ttp://**

(四)农业工程领域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电话:0546-*,0546-*

邮箱:*@*ttp://**

(五)其他相关事项

受理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电话:0546-*

邮箱:*@*ttp://**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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