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半溪段公路拓建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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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半溪段公路拓建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的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报件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施工,同意你公司使用周宁县玛坑乡长峰村0.7559公顷、玛坑乡玛坑村0.2158公顷,共计用地总面积0.9717公顷,其中:果园0.0005公顷、乔木林地0.3162公顷、灌木林地0.0545公顷、工业用地0.1590公顷、采矿用地0.1889公顷、 (略) 0.2526公顷,作为该工程临时办公用房及拌和站使用。具体四至界限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详见附件)为准。

  二、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你公司需在临时用地到期前完成场地清场,同时启动土地复垦工作,在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复垦,并向我局申请申请组织验收。 (略) 未完成复垦,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司进行处置。若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项目提前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启动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权;你公司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

  四、你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制度,注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否则造成 (略) 承担。

  特此批复

  附件: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的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报件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施工,同意你公司使用周宁县玛坑乡长峰村0.7559公顷、玛坑乡玛坑村0.2158公顷,共计用地总面积0.9717公顷,其中:果园0.0005公顷、乔木林地0.3162公顷、灌木林地0.0545公顷、工业用地0.1590公顷、采矿用地0.1889公顷、 (略) 0.2526公顷,作为该工程临时办公用房及拌和站使用。具体四至界限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详见附件)为准。

  二、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你公司需在临时用地到期前完成场地清场,同时启动土地复垦工作,在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复垦,并向我局申请申请组织验收。 (略) 未完成复垦,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司进行处置。若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项目提前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启动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权;你公司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

  四、你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制度,注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否则造成 (略) 承担。

  特此批复

  附件: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的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报件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施工,同意你公司使用周宁县玛坑乡长峰村0.7559公顷、玛坑乡玛坑村0.2158公顷,共计用地总面积0.9717公顷,其中:果园0.0005公顷、乔木林地0.3162公顷、灌木林地0.0545公顷、工业用地0.1590公顷、采矿用地0.1889公顷、 (略) 0.2526公顷,作为该工程临时办公用房及拌和站使用。具体四至界限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详见附件)为准。

  二、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你公司需在临时用地到期前完成场地清场,同时启动土地复垦工作,在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复垦,并向我局申请申请组织验收。 (略) 未完成复垦,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司进行处置。若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项目提前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启动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权;你公司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

  四、你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制度,注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否则造成 (略) 承担。

  特此批复

  附件: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的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报件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施工,同意你公司使用周宁县玛坑乡长峰村0.7559公顷、玛坑乡玛坑村0.2158公顷,共计用地总面积0.9717公顷,其中:果园0.0005公顷、乔木林地0.3162公顷、灌木林地0.0545公顷、工业用地0.1590公顷、采矿用地0.1889公顷、 (略) 0.2526公顷,作为该工程临时办公用房及拌和站使用。具体四至界限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详见附件)为准。

  二、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你公司需在临时用地到期前完成场地清场,同时启动土地复垦工作,在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复垦,并向我局申请申请组织验收。 (略) 未完成复垦,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司进行处置。若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建设项目提前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启动并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权;你公司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

  四、你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制度,注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否则造成 (略) 承担。

  特此批复

  附件:周宁县玛坑乡(C918)线玛坑至 (略) 拓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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