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小享祁屋洲二街3号、6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位于 (略) 万江街道小享祁屋洲二街3号、6号。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线材、电子线材、硅胶连接线、电子插头线、EVA棉胶、布基胶、支架、手机壳、铜排、环氧板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硅胶线材*米、电子线材*米、硅胶连接线*件、电子插头线*件、EVA棉胶*块、布基胶*卷、支架*件、手机壳*件、铜排*件、环氧板*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碎料1#、碎料2#、碎料3#、切割、机制加工工序废气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精雕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将注塑成型1#、注塑成型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焊锡1#工序设置在焊锡1#车间内,注塑成型1#、注塑成型2#、焊锡1#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将注塑成型3#、混色1#、硅胶成型、押芯线1#、押外被1#、点胶、固化、打码、混色2#、押芯线2#、押外被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焊锡2#工序设置在焊锡2#车间内,焊锡2#、注塑成型3#、混色1#、硅胶成型、押芯线1#、押外被1#、点胶、固化、打码、混色2#、押芯线2#、押外被2#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2、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通过雨水系 (略) (略) (略) 。。 3、项目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4-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 (略) 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小享祁屋洲二街3号、6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容诚电子有限公司位于 (略) 万江街道小享祁屋洲二街3号、6号。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线材、电子线材、硅胶连接线、电子插头线、EVA棉胶、布基胶、支架、手机壳、铜排、环氧板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硅胶线材*米、电子线材*米、硅胶连接线*件、电子插头线*件、EVA棉胶*块、布基胶*卷、支架*件、手机壳*件、铜排*件、环氧板*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碎料1#、碎料2#、碎料3#、切割、机制加工工序废气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精雕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将注塑成型1#、注塑成型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焊锡1#工序设置在焊锡1#车间内,注塑成型1#、注塑成型2#、焊锡1#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将注塑成型3#、混色1#、硅胶成型、押芯线1#、押外被1#、点胶、固化、打码、混色2#、押芯线2#、押外被2#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焊锡2#工序设置在焊锡2#车间内,焊锡2#、注塑成型3#、混色1#、硅胶成型、押芯线1#、押外被1#、点胶、固化、打码、混色2#、押芯线2#、押外被2#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2、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通过雨水系 (略) (略) (略) 。。 3、项目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4-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 (略) 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