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沙田镇 (略) 276号1栋、5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沙田镇 (略) 276号1栋(东经113°37′14.588″,北纬22°50′23.252″)、5栋(东经113°37′17.948″,北纬22°50′22.759″)。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1300m2,建筑面积为4900m2,主要从事除油粉、除蜡水、除油剂、金属清洗剂、金属保护剂、金属表面处理剂的生产,年加工生产除油粉1149.195吨、除蜡水599.939吨、除油剂599.9298吨、金属清洗剂599.8502吨、金属保护剂599.9262吨、金属表面处理剂899.9078吨。项目拟定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实验室废水分类收集,清洗废水交零散工业废水单位,实验废液、涉重金属清洗废水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零散工业废水单位;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略) 废气:配料、搅拌混合、分装工序、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1(排气筒高度15m)、DA002(排气筒高度15m)。 固体废物: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商做原用途使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车间及办公室设置垃圾箱,交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4-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沙田镇 (略) 276号1栋、5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迪普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沙田镇 (略) 276号1栋(东经113°37′14.588″,北纬22°50′23.252″)、5栋(东经113°37′17.948″,北纬22°50′22.759″)。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1300m2,建筑面积为4900m2,主要从事除油粉、除蜡水、除油剂、金属清洗剂、金属保护剂、金属表面处理剂的生产,年加工生产除油粉1149.195吨、除蜡水599.939吨、除油剂599.9298吨、金属清洗剂599.8502吨、金属保护剂599.9262吨、金属表面处理剂899.9078吨。项目拟定员工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实验室废水分类收集,清洗废水交零散工业废水单位,实验废液、涉重金属清洗废水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零散工业废水单位;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略) 废气:配料、搅拌混合、分装工序、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1(排气筒高度15m)、DA002(排气筒高度15m)。 固体废物: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商做原用途使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车间及办公室设置垃圾箱,交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4-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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