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拟对不锈钢废旧金属回收绿色节能降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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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拟对不锈钢废旧金属回收绿色节能降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不锈钢废旧金属回收绿色节能降碳项目

(略) 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太钢现有厂区内

宝武环科山西 (略)

山西 (略)

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厂房内原有砼设施和地面,建设原料区、安装原料仓、粘结剂仓、立轴行星搅拌机、缓存仓、压球机、烘干机、风机、除尘器及设备之间原料转运皮带。项目总投资为55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施工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要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6个100%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拆除工地100%洒水抑尘、裸露地面100%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排放的施工弃渣, (略) 环卫渣土处的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要防治大气污染。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钢渣拆包入料、粘结剂入料产生的粉尘,搅拌及中间料仓产生的粉尘、压球产生粉尘、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生产废气排放限值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249-2020)中其他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放要求。

2.要防治废水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送太钢中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3.要防治固废污染。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原料工序回用;废矿物油和废油桶依托太钢集团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

4.要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344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不锈钢废旧金属回收绿色节能降碳项目

(略) 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太钢现有厂区内

宝武环科山西 (略)

山西 (略)

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厂房内原有砼设施和地面,建设原料区、安装原料仓、粘结剂仓、立轴行星搅拌机、缓存仓、压球机、烘干机、风机、除尘器及设备之间原料转运皮带。项目总投资为55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施工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要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6个100%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拆除工地100%洒水抑尘、裸露地面100%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排放的施工弃渣, (略) 环卫渣土处的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要防治大气污染。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钢渣拆包入料、粘结剂入料产生的粉尘,搅拌及中间料仓产生的粉尘、压球产生粉尘、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生产废气排放限值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249-2020)中其他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放要求。

2.要防治废水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送太钢中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3.要防治固废污染。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原料工序回用;废矿物油和废油桶依托太钢集团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

4.要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34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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