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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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48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

  报来《关于实施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的请示》(石经实司发〔2024〕1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中试基地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它对于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项目的建设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聚集,从而促进地方产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另外,通过项目建设本身将为社会提供可观的就业机会, (略) 就业压力,对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符合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该项目已优先纳入开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项目的实施可推进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已组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筹建小组,具有较强的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项目的建设选址场地理想,符合厂区基本建设要求。

  四、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五、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3㎡(约71.56亩),规划建筑面积*.00㎡。

  建设内容:1#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3600㎡;2#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3600㎡;3#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2400㎡;4#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2400㎡;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824㎡;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700㎡;环保集中处理设施用房(含设备)1座,建筑面积300㎡;蒸汽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200㎡;室外配套建设 (略) 硬化*.54㎡;场地绿化*.69㎡;铁艺透视围墙1045m;电动伸缩门2座;室 (略) 300m;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电气、消防、化粪池等室外设施。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6.*元,其中工程费6306.*元,其他费用496.*元,预备费204.*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政府自筹。

  九、项目建设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会吸引一批新兴企业入驻,并快速成长,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推动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化工中试基地培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将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同时,这些企业也会成为其他企业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另外,中试基地所孵化出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也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惠审管批字〔2024〕48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

  报来《关于实施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的请示》(石经实司发〔2024〕1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中试基地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它对于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培养技术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项目的建设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聚集,从而促进地方产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另外,通过项目建设本身将为社会提供可观的就业机会, (略) 就业压力,对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符合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该项目已优先纳入开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项目的实施可推进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已组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筹建小组,具有较强的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项目的建设选址场地理想,符合厂区基本建设要求。

  四、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五、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3㎡(约71.56亩),规划建筑面积*.00㎡。

  建设内容:1#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3600㎡;2#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3600㎡;3#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2400㎡;4#中试车间(*类)1栋,建筑面积2400㎡;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824㎡;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700㎡;环保集中处理设施用房(含设备)1座,建筑面积300㎡;蒸汽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200㎡;室外配套建设 (略) 硬化*.54㎡;场地绿化*.69㎡;铁艺透视围墙1045m;电动伸缩门2座;室 (略) 300m;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电气、消防、化粪池等室外设施。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6.*元,其中工程费6306.*元,其他费用496.*元,预备费204.*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政府自筹。

  九、项目建设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会吸引一批新兴企业入驻,并快速成长,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推动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化工中试基地培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将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同时,这些企业也会成为其他企业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另外,中试基地所孵化出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也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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