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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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1、项目概况

高圩水库:位于东河口镇东河口村,属丰乐河水系,水库建成于1976年,为小Ⅱ型水库,水库集水面积0.13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等建筑物组成。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全长75m,最大坝高9.5m,坝顶宽5.5m。水库有一座放水涵,位于大坝左侧,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孔口尺寸0.7m×1.2m(宽×高)。水库采用放水涵闸上自动溢流,堰顶宽度0.7m。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亩,由东河口镇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9月,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高圩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主要存在大坝严重渗漏、迎水侧护坡损坏等问题,对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六条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第12章规定,高圩水库大坝评定“三类坝”。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针对高圩水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灌浆;维修迎水侧预制块护坡;新建上坝及 (略) ;新建坝 (略) 临空侧防护栏杆。本次工程不改变高圩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前进水库:位于孙岗镇裕民村,属丰乐河水系,水库建成于1978年,为小Ⅱ型水库,水库集水面积0.13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全长165m,最大坝高6.1m,坝顶宽3.5m。水库有一座放水涵,位于大坝右侧,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孔口尺寸0.8m×1.2m(宽×高)。水库泄洪洞为圆管涵,位于大坝右侧,尺寸φ0.4m。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亩,由孙岗镇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11月,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前进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主要存在大坝严重渗漏等问题,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前进水库大坝安全类别评为“三类坝”。水库无溢流设施,放水涵进口等部位损坏,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针对前进水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灌浆;新建上坝及 (略) ;新建坝顶防护栏杆;新建大坝背水侧排水沟;大坝放水涵拆除重建。本次工程不改变前进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2.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属于《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符合规划要求。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及行业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项“水利”中第3条: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1月14日出具了《关于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设函〔2023〕39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生态影响

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生生态,优化施工布置,部分临时设施,以减少施工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和 (略) 线范围,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区内主要动物是小型兽类和小型常见鸟类,施工期合适选择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生动物影响。水生生态:对水生动物的影响,选择枯水期施工,落实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渔政管理,减少水生态环境影响。

(2)水土流失

项目地水土流失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堆放造成水土流失。采取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工序进行施工,避免雨季施工时,减少水土流失。

(3)废水

项目采取围堰施工。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4)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项目施工时采取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 (略) 尽量 (略) 面、自运输车辆采用用毡布覆盖运输,出场前一律冲洗轮胎,能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5)噪声

施工期主要是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由于距离敏感点位置比较近,采用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的工作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多余 (略) 政相关部门指定位置。项目涉及拆建原来的泄水闸及辅助建筑物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建筑垃圾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区域就近垃圾收集点,交环卫部门处置。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水污染物产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共涉及两座水库,分别为高圩水库及前进水库,其中高圩水库不涉及产噪设备,前进水库产噪设备主要为QL-80KN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闸门开启和关闭时产生的噪声,产噪时间短。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合理布局、优化设备选型、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生活垃圾生产。

(5)生态影响。

对*生动植物的影响:项目所在区没有珍稀或濒危野生*生动植物种类分布,项目运营期影响的均为较常见的动植物种,在当地多有分布,因此上述两处水库加固工程的建设不会危及*生生物多样性,对*生动植物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从生态环境角度而言,该项选址布局较为合理,该项目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附件:环评(公示)--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副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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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1、项目概况

高圩水库:位于东河口镇东河口村,属丰乐河水系,水库建成于1976年,为小Ⅱ型水库,水库集水面积0.13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等建筑物组成。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全长75m,最大坝高9.5m,坝顶宽5.5m。水库有一座放水涵,位于大坝左侧,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孔口尺寸0.7m×1.2m(宽×高)。水库采用放水涵闸上自动溢流,堰顶宽度0.7m。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亩,由东河口镇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9月,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高圩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主要存在大坝严重渗漏、迎水侧护坡损坏等问题,对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六条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第12章规定,高圩水库大坝评定“三类坝”。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针对高圩水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灌浆;维修迎水侧预制块护坡;新建上坝及 (略) ;新建坝 (略) 临空侧防护栏杆。本次工程不改变高圩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前进水库:位于孙岗镇裕民村,属丰乐河水系,水库建成于1978年,为小Ⅱ型水库,水库集水面积0.13km2。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放水涵、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全长165m,最大坝高6.1m,坝顶宽3.5m。水库有一座放水涵,位于大坝右侧,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孔口尺寸0.8m×1.2m(宽×高)。水库泄洪洞为圆管涵,位于大坝右侧,尺寸φ0.4m。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亩,由孙岗镇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11月,金安区水利局组织对前进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主要存在大坝严重渗漏等问题,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前进水库大坝安全类别评为“三类坝”。水库无溢流设施,放水涵进口等部位损坏,因此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针对前进水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灌浆;新建上坝及 (略) ;新建坝顶防护栏杆;新建大坝背水侧排水沟;大坝放水涵拆除重建。本次工程不改变前进水库的库容、坝高、水位、洪峰流量、下泄流量等水库参数,不对水库进行评价。

2.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属于《 (略) 金安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符合规划要求。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及行业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项“水利”中第3条: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略) 水利局于2023年11月14日出具了《关于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建设函〔2023〕39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生态影响

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生生态,优化施工布置,部分临时设施,以减少施工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和 (略) 线范围,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区内主要动物是小型兽类和小型常见鸟类,施工期合适选择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生动物影响。水生生态:对水生动物的影响,选择枯水期施工,落实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渔政管理,减少水生态环境影响。

(2)水土流失

项目地水土流失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堆放造成水土流失。采取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工序进行施工,避免雨季施工时,减少水土流失。

(3)废水

项目采取围堰施工。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4)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项目施工时采取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 (略) 尽量 (略) 面、自运输车辆采用用毡布覆盖运输,出场前一律冲洗轮胎,能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5)噪声

施工期主要是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由于距离敏感点位置比较近,采用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的工作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多余 (略) 政相关部门指定位置。项目涉及拆建原来的泄水闸及辅助建筑物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建筑垃圾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区域就近垃圾收集点,交环卫部门处置。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水污染物产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共涉及两座水库,分别为高圩水库及前进水库,其中高圩水库不涉及产噪设备,前进水库产噪设备主要为QL-80KN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闸门开启和关闭时产生的噪声,产噪时间短。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合理布局、优化设备选型、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不设定点管理人员,运营期无生活垃圾生产。

(5)生态影响。

对*生动植物的影响:项目所在区没有珍稀或濒危野生*生动植物种类分布,项目运营期影响的均为较常见的动植物种,在当地多有分布,因此上述两处水库加固工程的建设不会危及*生生物多样性,对*生动植物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从生态环境角度而言,该项选址布局较为合理,该项目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附件:环评(公示)--金安区2024年高圩、前进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副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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