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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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技改项目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元,企业租赁长 (略) 现有厂房,集聚喷水织机195台及其他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单独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户,部分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长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2

长 (略) 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建设项目

长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

项目投资*元在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租赁长兴县夹浦盛达纺织厂的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02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其他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 (略) 纳入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喜鹊斗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3

(略) 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项目投资*元在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租用 (略) 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40台、加弹机2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 (略) 纳入长 (略) 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 (略) 清运至长 (略) 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4-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技改项目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元,企业租赁长 (略) 现有厂房,集聚喷水织机195台及其他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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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单独纳管至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户,部分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长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2

长 (略) 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建设项目

长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

项目投资*元在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租赁长兴县夹浦盛达纺织厂的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02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其他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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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 (略) 纳入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 (略) 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喜鹊斗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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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项目投资*元在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租用 (略) 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40台、加弹机2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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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 (略) 纳入长 (略) 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 (略) 清运至长 (略) 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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