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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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年产10GW单晶硅切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建设单位

天合光能(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租赁扬州恒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 (略) 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从事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切片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运营期切片废水、脱胶废水先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插片及清洗废水、导轮再生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冷却塔排水一同进入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污水厂;漂洗废水经调节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厂内污水站处理出水一同接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六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 (略) 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擦拭、粘棒、导轮再生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工段收集后由“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切片工序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经2套水雾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运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运行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三)本项目运营期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醇、油的废抹布、沾染胶水的废弃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年产*吨硫酸铵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内莎罗佳地块东侧

建设单位

铵力加(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3.55亿元,租赁扬州开发区保税区内标准厂房,采购约140余台(套)先进设备,以外购硫酸铵颗粒原料,通过加水搅拌、挤压造粒,烘干硬化等工序,生产硫酸铵颗粒肥料,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硫酸铵颗粒肥料。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3日在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 (略) (略) ,最后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投料、破碎混合、筛分、包装废气和烘干冷却废气。投料、破碎混合、筛分、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布袋储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冷却废气经布袋除尘+喷淋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颗粒物、硫酸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限值,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沉淀渣、废润滑油、废电瓶等。其中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渣属于一般固废,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和废电瓶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年产10GW单晶硅切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建设单位

天合光能(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租赁扬州恒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 (略) 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从事建设年产10GW单晶硅切片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运营期切片废水、脱胶废水先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插片及清洗废水、导轮再生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冷却塔排水一同进入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污水厂;漂洗废水经调节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厂内污水站处理出水一同接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六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 (略) 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擦拭、粘棒、导轮再生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工段收集后由“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切片工序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经2套水雾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运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运行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三)本项目运营期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醇、油的废抹布、沾染胶水的废弃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年产*吨硫酸铵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内莎罗佳地块东侧

建设单位

铵力加(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3.55亿元,租赁扬州开发区保税区内标准厂房,采购约140余台(套)先进设备,以外购硫酸铵颗粒原料,通过加水搅拌、挤压造粒,烘干硬化等工序,生产硫酸铵颗粒肥料,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硫酸铵颗粒肥料。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3日在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 (略) (略) ,最后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投料、破碎混合、筛分、包装废气和烘干冷却废气。投料、破碎混合、筛分、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布袋储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冷却废气经布袋除尘+喷淋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颗粒物、硫酸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限值,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沉淀渣、废润滑油、废电瓶等。其中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渣属于一般固废,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和废电瓶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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