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运营期切片废水、脱胶废水先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插片及清洗废水、导轮再生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冷却塔排水一同进入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污水厂;漂洗废水经调节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厂内污水站处理出水一同接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六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 (略) 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擦拭、粘棒、导轮再生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工段收集后由“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切片工序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经2套水雾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运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运行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三)本项目运营期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醇、油的废抹布、沾染胶水的废弃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