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万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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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万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宿环建函〔2024〕25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万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略) (略) 拟投资1100 (略) (略) 循环经济示 (略) 16号建设铅酸电池项目,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2572平方米,购置相关收集、贮存、转运等设施,达到年收集、贮存、转运*吨废铅蓄电池的能力。项 (略)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310-*-04-05-*),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须建设微负压通风换气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塑料薄膜下脚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电解废液、废防护用具、酸雾吸收塔定期更换的废碱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严格项目收储范围,主 (略) (略) 点、汽车4S店、汽车维修厂、电动车、 (略) 等产生的废旧电瓶;合理确定 (略) 线,严禁使用非标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

4、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5、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及《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7日

抄: (略)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拓睿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印发

宿环建函〔2024〕25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万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铅酸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略) (略) 拟投资1100 (略) (略) 循环经济示 (略) 16号建设铅酸电池项目,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2572平方米,购置相关收集、贮存、转运等设施,达到年收集、贮存、转运*吨废铅蓄电池的能力。项 (略)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310-*-04-05-*),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须建设微负压通风换气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塑料薄膜下脚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电解废液、废防护用具、酸雾吸收塔定期更换的废碱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严格项目收储范围,主 (略) (略) 点、汽车4S店、汽车维修厂、电动车、 (略) 等产生的废旧电瓶;合理确定 (略) 线,严禁使用非标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

4、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5、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及《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7日

抄: (略)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拓睿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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