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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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汉 (略) 新建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项目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清洁能源产业园云义村东南约0.85km处

山西汉 (略)

山西 (略)

山西汉 (略) 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清洁能源产业园云义村东南约0.85km处。建设两条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车间、仓库、办公楼、实验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规模达到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 (略) 硬化、易起尘物料密闭或遮盖、洒水抑尘、 (略) 、车辆清洗、运输车辆密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运营期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用轻柴油;融萘、磺化产生的废气先引入带有夹套水冷的回收冷凝回收,剩余废气与其他工艺废气一起进入两级碱喷淋装置+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主、副产品结晶包装工序分别配套1套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醇回收系统配套1套冷凝回收+水喷淋装置;污水处理站设施加盖,配套1套碱洗+生物滤塔净化系统。原料库加强通风系统。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低浓度生活污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物料搅拌或洒水抑尘,不外排;高浓度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中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工艺补水等,不外排。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 A2/O池+MBR池+过滤+消毒池+回用水池”,处理规模50m3/d。软水装置及蒸汽发生器排水、冷却循环塔排水及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经浓盐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补水、锅炉补水等。处理工艺为“深度处理+蒸发提盐”,处理规模20m3/d。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措施。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音及选择低噪声型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渣土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空包装袋定期厂家回收;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底泥、工艺废气洗涤塔产生的底泥直接返回生产系统;*醇蒸馏残渣、浓水污水处理站蒸发废盐、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化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87t/a;二氧化硫:0.018t/a;氮氧化物:1.015t/a,挥发性有机物:1.084t/a。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汉 (略) 新建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项目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清洁能源产业园云义村东南约0.85km处

山西汉 (略)

山西 (略)

山西汉 (略) 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清洁能源产业园云义村东南约0.85km处。建设两条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车间、仓库、办公楼、实验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规模达到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 (略) 硬化、易起尘物料密闭或遮盖、洒水抑尘、 (略) 、车辆清洗、运输车辆密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运营期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用轻柴油;融萘、磺化产生的废气先引入带有夹套水冷的回收冷凝回收,剩余废气与其他工艺废气一起进入两级碱喷淋装置+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主、副产品结晶包装工序分别配套1套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醇回收系统配套1套冷凝回收+水喷淋装置;污水处理站设施加盖,配套1套碱洗+生物滤塔净化系统。原料库加强通风系统。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低浓度生活污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物料搅拌或洒水抑尘,不外排;高浓度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中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工艺补水等,不外排。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 A2/O池+MBR池+过滤+消毒池+回用水池”,处理规模50m3/d。软水装置及蒸汽发生器排水、冷却循环塔排水及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经浓盐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补水、锅炉补水等。处理工艺为“深度处理+蒸发提盐”,处理规模20m3/d。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措施。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音及选择低噪声型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渣土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空包装袋定期厂家回收;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底泥、工艺废气洗涤塔产生的底泥直接返回生产系统;*醇蒸馏残渣、浓水污水处理站蒸发废盐、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化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87t/a;二氧化硫:0.018t/a;氮氧化物:1.015t/a,挥发性有机物:1.084t/a。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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