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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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分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建设内容:(1)500kV圭山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圭山变3个220kV间隔,调整圭沙I、Ⅱ回间隔;将220kV圭沙I回间隔从自西向东第九个间隔调至自西向东第四个备用间隔,然后原自西向东第九个间隔220kV圭沙I回间隔更名为圭沙II回间隔。(2)220kV圭沙Ⅰ回改接工程。新建220kV单回线路1.6km。同时拆除原圭沙I回N2-N6段220kV线路1.2km,拆除单回路铁塔5基;拆除原圭青I回线N2~N5段A相导线及地线后对其进行重新紧线,线路长度0.8km;对原圭沙I回线N6~N8段线路进行重新紧线,涉及长度0.7km。(3)220kV圭沙Ⅱ回改接工程。新建220kV单回线路0.4km;同时拆除原圭沙II回N1-N2段220kV线路0.5km,拆除单回路铁塔2基。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

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阶段,塔基基础永久占地会直接占用部分林地,造成区域内植物损伤,生物量减少,破坏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影响区域内动物的栖息活动;噪声、扬尘、废气、废渣、振动等施工扰动会短暂影响区域内植物的生长发育和动物的栖息觅食,会驱使动物远离短暂原来的生活区域;施工人员践踏、施工机械碾压等对会临时占地区域内植物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1)施工准备期

1)避免对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产生额外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或培训,增强他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并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做到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和守法,规范施工队*行为和施工现场管理,以便使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杜绝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捕猎野生动物,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鸟蛋等行为。

2)避免和减缓本工程对可能存在的保护植物的影响。在铁塔终勘定位时,请专业人员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植物进行调查,如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应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

3)建设期不设置取、弃土场;变电工程在已建变电站内设置堆料场,线路工程材料堆放场租赁附近的仓库或租用沿线已有的硬化场地,不新增占地。

(2)施工期保护措施

1)项目区域坡度较陡,为保障后期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开挖时必须保存表土,并做好围挡措施,防止临时堆土溜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迹地,并将表土回填,做好养护与植被恢复措施。

2)最大限度避免工程施工对自然和植被的破坏及环境的污染。尽可能优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采用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施工,尤其要通过合理的环境工程措施减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和振动等对周边野生动物的惊扰。

3)降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对高噪音的施工设备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音屏障,文明施工。

4)避免惊扰野生动物。施工车辆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禁止鸣笛,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牌。

5)减少工程对保护动物的干扰。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

6)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活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7)降低工程施工对动物的惊扰。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8)降低工程施工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严禁漫排。

9)尽量减少工程扰动范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运输,在交通工具不能到达的地方,尽量采用人工作业方式完成。

10)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

11)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施工作业应缩短工期,加快建设速度,尽量避开4~7月份的动物(尤其是鸟类)繁殖期和春冬时节候鸟迁徙期等鸟类活动的敏感时期。

1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

13)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对于临时占地区域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峨眉栲、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

(3)管理措施

1)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

2)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环境保护的条款,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遵守环保法规。

3)保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应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各施工点位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评价区内设置保护动植物的告示牌或警告牌等,提醒公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

5)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出现乱砍滥伐、盗猎野生动物、野外用火和吸烟等行为。

6)保证对林地占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林地管理,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

7)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与巡回检查,在施工区竖立防火警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噪声

(1)变电工程噪声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的工程量少,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少,设备材料的运输量小,产生的噪声相对较小。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少量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源强声压级(设备外1m)为60~85dB(A)。

(2)输电线路噪声

输电线路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为70~80dB(A)。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3年 第12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

本工程变电站采取限制源强、依法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等措施;在各线路塔基处分散施工,单个塔基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场地大部分位于拟建道路及已建道路两侧,施工区域对噪声影响不敏感,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

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初期,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土石方开挖都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明显增加。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基础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及时苫盖,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7)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者进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较分散,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

本工程施工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本工 (略) 石林县,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照城镇居民用水定额为100(L/d 人)估算,产污系数取0.8计。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10人,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0.8t/d。

新建线路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20人,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0.16t/d。

本工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生产区,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处理,临近变电站的线路施工时可利用变电站内污水处理装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及拆除杆塔的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约为150kg/d。

生活垃圾:变电站及线路施工期平均人数约30人/日,其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15kg/d。

(1)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3)拆除的废旧导线、废旧塔材等可重复利用材料,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当地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建材和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厂。

(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采取了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

/

生态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水环境污染物、空气环境污染物和固体废物产生,电磁和噪声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要求,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生态保护红线内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

(2)做好日常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现状数据档案及生态信息网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

(3)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电磁

变电站主要设备、母线线路和输电线路在运行时,电压产生工频电场,电流产生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及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噪声

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及其冷却风扇运行会产生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断路器、火花及电晕放电等会产生暂态的电磁性噪声。

架空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架空输电线路噪声背景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变电站正常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站内废污水来源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工业废污水产生。

500kV圭山变电站站内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期变电站扩建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对地表水环境不产生新增影响。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弃物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以及废旧铅酸蓄电池。

输电线路在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00kV圭山变电站本期扩建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对生活垃圾不产生新增影响。

本期工程不增加蓄电池设备,不会增加废铅酸蓄电池量产生。

本期工程不增加含变压器油设备,不会增加废变电器油产生风险。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环境风险

变电站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排,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分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建设内容:(1)500kV圭山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圭山变3个220kV间隔,调整圭沙I、Ⅱ回间隔;将220kV圭沙I回间隔从自西向东第九个间隔调至自西向东第四个备用间隔,然后原自西向东第九个间隔220kV圭沙I回间隔更名为圭沙II回间隔。(2)220kV圭沙Ⅰ回改接工程。新建220kV单回线路1.6km。同时拆除原圭沙I回N2-N6段220kV线路1.2km,拆除单回路铁塔5基;拆除原圭青I回线N2~N5段A相导线及地线后对其进行重新紧线,线路长度0.8km;对原圭沙I回线N6~N8段线路进行重新紧线,涉及长度0.7km。(3)220kV圭沙Ⅱ回改接工程。新建220kV单回线路0.4km;同时拆除原圭沙II回N1-N2段220kV线路0.5km,拆除单回路铁塔2基。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

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阶段,塔基基础永久占地会直接占用部分林地,造成区域内植物损伤,生物量减少,破坏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影响区域内动物的栖息活动;噪声、扬尘、废气、废渣、振动等施工扰动会短暂影响区域内植物的生长发育和动物的栖息觅食,会驱使动物远离短暂原来的生活区域;施工人员践踏、施工机械碾压等对会临时占地区域内植物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1)施工准备期

1)避免对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产生额外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或培训,增强他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并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做到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和守法,规范施工队*行为和施工现场管理,以便使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杜绝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捕猎野生动物,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鸟蛋等行为。

2)避免和减缓本工程对可能存在的保护植物的影响。在铁塔终勘定位时,请专业人员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植物进行调查,如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应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

3)建设期不设置取、弃土场;变电工程在已建变电站内设置堆料场,线路工程材料堆放场租赁附近的仓库或租用沿线已有的硬化场地,不新增占地。

(2)施工期保护措施

1)项目区域坡度较陡,为保障后期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开挖时必须保存表土,并做好围挡措施,防止临时堆土溜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迹地,并将表土回填,做好养护与植被恢复措施。

2)最大限度避免工程施工对自然和植被的破坏及环境的污染。尽可能优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采用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施工,尤其要通过合理的环境工程措施减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和振动等对周边野生动物的惊扰。

3)降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对高噪音的施工设备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音屏障,文明施工。

4)避免惊扰野生动物。施工车辆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禁止鸣笛,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牌。

5)减少工程对保护动物的干扰。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

6)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活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7)降低工程施工对动物的惊扰。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8)降低工程施工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严禁漫排。

9)尽量减少工程扰动范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运输,在交通工具不能到达的地方,尽量采用人工作业方式完成。

10)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

11)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施工作业应缩短工期,加快建设速度,尽量避开4~7月份的动物(尤其是鸟类)繁殖期和春冬时节候鸟迁徙期等鸟类活动的敏感时期。

1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

13)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对于临时占地区域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峨眉栲、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

(3)管理措施

1)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

2)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环境保护的条款,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遵守环保法规。

3)保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应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各施工点位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评价区内设置保护动植物的告示牌或警告牌等,提醒公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

5)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出现乱砍滥伐、盗猎野生动物、野外用火和吸烟等行为。

6)保证对林地占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林地管理,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

7)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与巡回检查,在施工区竖立防火警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噪声

(1)变电工程噪声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的工程量少,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少,设备材料的运输量小,产生的噪声相对较小。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少量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源强声压级(设备外1m)为60~85dB(A)。

(2)输电线路噪声

输电线路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为70~80dB(A)。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3年 第12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

本工程变电站采取限制源强、依法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等措施;在各线路塔基处分散施工,单个塔基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场地大部分位于拟建道路及已建道路两侧,施工区域对噪声影响不敏感,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

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初期,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土石方开挖都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明显增加。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基础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及时苫盖,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7)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者进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较分散,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

本工程施工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本工 (略) 石林县,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照城镇居民用水定额为100(L/d 人)估算,产污系数取0.8计。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10人,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0.8t/d。

新建线路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20人,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0.16t/d。

本工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生产区,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处理,临近变电站的线路施工时可利用变电站内污水处理装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及拆除杆塔的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约为150kg/d。

生活垃圾:变电站及线路施工期平均人数约30人/日,其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15kg/d。

(1)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3)拆除的废旧导线、废旧塔材等可重复利用材料,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当地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建材和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厂。

(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采取了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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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水环境污染物、空气环境污染物和固体废物产生,电磁和噪声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要求,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生态保护红线内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

(2)做好日常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现状数据档案及生态信息网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

(3)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电磁

变电站主要设备、母线线路和输电线路在运行时,电压产生工频电场,电流产生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及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噪声

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及其冷却风扇运行会产生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断路器、火花及电晕放电等会产生暂态的电磁性噪声。

架空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架空输电线路噪声背景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变电站正常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站内废污水来源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工业废污水产生。

500kV圭山变电站站内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期变电站扩建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对地表水环境不产生新增影响。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弃物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以及废旧铅酸蓄电池。

输电线路在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00kV圭山变电站本期扩建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对生活垃圾不产生新增影响。

本期工程不增加蓄电池设备,不会增加废铅酸蓄电池量产生。

本期工程不增加含变压器油设备,不会增加废变电器油产生风险。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环境风险

变电站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排,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500kV圭山变云南宏合铝一期项目B系列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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