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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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 ???????????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大兴安岭地区塔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规划三街北、林业局石油储备库西侧

建设单位

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黑龙江好旺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塔贮路东侧(原 (略)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4°43′32.191″,北纬52°21′08.880″。本项目工程设有 (略) 、1座负压车清洗室和1座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建筑物,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同时, (略) 床位140张。项目建 (略) 利用原 (略) 生产厂房的主体框架,对其进行内部装修及改造(部分扩建为二层);负压车清洗室和污水处理站均为新建建筑物。工程总占地面积9973.06m2,总建筑面积3157.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运 (略) 病房内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的排水系统相对独立,污染区(含半污染区)废水排入1#化粪池经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后,与排入2#化粪池的清洁区废水混合后,共同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到塔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在厂区及厂界外定期喷洒除臭药剂和酒精喷雾等方式,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异味(NH3、H2S及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本项目供暖采用集中供热,不新建锅炉房。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或隔声罩,且将设备安装在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进行设备噪声的防控与治理。 (略) 车辆噪声采取设立禁鸣、减速带、限速标志等方法降低噪声排放。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病患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时密闭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污泥、栅渣暂存于污泥池,经脱水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等相关标准。医护人员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理,日产日清,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展分区防渗,综合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和柴油贮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院址内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应做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 ???????????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大兴安岭地区塔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规划三街北、林业局石油储备库西侧

建设单位

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黑龙江好旺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塔贮路东侧(原 (略)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4°43′32.191″,北纬52°21′08.880″。本项目工程设有 (略) 、1座负压车清洗室和1座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建筑物,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同时, (略) 床位140张。项目建 (略) 利用原 (略) 生产厂房的主体框架,对其进行内部装修及改造(部分扩建为二层);负压车清洗室和污水处理站均为新建建筑物。工程总占地面积9973.06m2,总建筑面积3157.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运 (略) 病房内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的排水系统相对独立,污染区(含半污染区)废水排入1#化粪池经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后,与排入2#化粪池的清洁区废水混合后,共同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到塔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在厂区及厂界外定期喷洒除臭药剂和酒精喷雾等方式,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异味(NH3、H2S及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本项目供暖采用集中供热,不新建锅炉房。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或隔声罩,且将设备安装在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进行设备噪声的防控与治理。 (略) 车辆噪声采取设立禁鸣、减速带、限速标志等方法降低噪声排放。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病患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时密闭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污泥、栅渣暂存于污泥池,经脱水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等相关标准。医护人员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理,日产日清,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展分区防渗,综合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和柴油贮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院址内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应做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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