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玻洗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崂玻洗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崂玻洗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南村镇友谊大道46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 (略) (略) 南村镇友谊大道46号,该公司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环保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11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6〕6号),烟气环保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21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8〕168号),均于2018年11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该公司拟投资*元对现有碎玻璃清洗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水洗改为干洗、人工挑选改为自动挑选,新增破碎机、风选机、光选机等设备51台,全厂产能不变。生产工艺:碎玻璃→料仓→初筛分机+风选机→(大块→AB辊破碎机→瓶盖筛分机)/小块→涡电流分选机→筛分机→光选机→(不合格→磨标机→筛分机→光选机)/合格→原料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风选、筛分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6)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选杂质、布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地面集尘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崂玻洗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南村镇友谊大道46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 (略) (略) 南村镇友谊大道46号,该公司年产*吨轻量化玻璃制品环保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11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6〕6号),烟气环保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21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8〕168号),均于2018年11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该公司拟投资*元对现有碎玻璃清洗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水洗改为干洗、人工挑选改为自动挑选,新增破碎机、风选机、光选机等设备51台,全厂产能不变。生产工艺:碎玻璃→料仓→初筛分机+风选机→(大块→AB辊破碎机→瓶盖筛分机)/小块→涡电流分选机→筛分机→光选机→(不合格→磨标机→筛分机→光选机)/合格→原料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风选、筛分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6)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达到《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选杂质、布袋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地面集尘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