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庄河综合治理工程拟审查项目
四家庄河综合治理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马池口镇、阳坊镇
公示时间:2024-04-15
受理时间:2024-03-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气通过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内污水排放系统;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施工时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种临建均布设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邵睿男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众和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马池口镇、阳坊镇
公示时间:2024-04-15
受理时间:2024-03-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气通过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内污水排放系统;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施工时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种临建均布设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邵睿男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众和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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