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刷曲水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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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刷曲水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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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4-0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刷曲水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11: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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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刷曲水电站11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

传 真:0887-*

通讯地址: (略) 建 (略) 27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刷曲水电站110k (略) 工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溜筒江村

迪庆 (略)

云南智深 (略)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回110k (略) ,线路从110kV刷曲水电站升压站向东南方向出线左转,跨过澜沧江、跨过214国道至古水村后山右转,沿214国道东侧山脊走线接入110kV古水变电站,全长约5.6km,其 (略) 长5.45km, (略) 长0.15km。

架空导线采用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埋电缆型号为*/110kV-1×300mm3铜芯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套聚*烯外护套电力电缆。

新建杆塔16基。

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2) (略) 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

3)合理规划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4)工程施工中,若在临时用地范围内发现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应采取避让措施,对其进行就地保护。

(2)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尽量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优先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减少植被破坏。

2)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采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3)塔基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4)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尽 (略) 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5)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应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设备,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现场管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避免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7)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补偿措施

1)施工活动中做到边施工边复绿,对施工活动扰动的施工迹地及时复绿;

2)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 管理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应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3)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严禁超用地红线占地。

4)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张贴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对工程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进行宣传展示。

5)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工程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6)禁止施工人员在林区内使用明火,施工期间规范开展动火作业,避免施工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7)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的要求,并及时上报林草、环保等主管部门。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期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障施工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施工车辆经过村庄等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及时在工程施工场地 (略) 沿线村庄公告工程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塔基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及雨天地表径流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刷曲水电站内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与绿化及降尘,不外排。

(3)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澜沧江,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4)禁止向澜沧江及其支流水体排放油类及含油废水,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固体废物等。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在大风天不得施工,且须对易产尘物料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3)对施工过程中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区域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4)对施工期间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运至佛山乡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 (略) 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采取防尘、防流失等措施。

(3)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4)施工活动产生的土石方及其他固体废物须按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不得向澜沧江河道内倾倒。

2、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并进行养护,应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2)对巡线人员开展生态保护教育,并加强管理,禁止采伐植物和捕杀野生动物。

(3)线路运行后,进行维护或巡视时不 (略) 。

(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若出现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等,必须上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并采取对应措施,减轻生态环境的破坏延续。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 (略) 路径,尽量避让居民点;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4)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邻避效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建设单位应制定输变电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 (略) 建成投运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巡查检修制度,可避免如导线因为热胀冷缩 (略) 碰火造成森林火灾而影响森林水源涵养功能等事件。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拟 (略) 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 (略) 排放的噪声强度不大,故本次评价未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具等,本工 (略) 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外售或再生利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则本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100%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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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4-0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刷曲水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11: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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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刷曲水电站110k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

传 真:0887-*

通讯地址: (略) 建 (略) 27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刷曲水电站110k (略) 工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溜筒江村

迪庆 (略)

云南智深 (略)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回110k (略) ,线路从110kV刷曲水电站升压站向东南方向出线左转,跨过澜沧江、跨过214国道至古水村后山右转,沿214国道东侧山脊走线接入110kV古水变电站,全长约5.6km,其 (略) 长5.45km, (略) 长0.15km。

架空导线采用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埋电缆型号为*/110kV-1×300mm3铜芯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套聚*烯外护套电力电缆。

新建杆塔16基。

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2) (略) 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

3)合理规划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4)工程施工中,若在临时用地范围内发现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应采取避让措施,对其进行就地保护。

(2)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尽量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优先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减少植被破坏。

2)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采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3)塔基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4)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尽 (略) 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5)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应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设备,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现场管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避免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7)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补偿措施

1)施工活动中做到边施工边复绿,对施工活动扰动的施工迹地及时复绿;

2)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 管理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应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3)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严禁超用地红线占地。

4)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张贴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对工程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进行宣传展示。

5)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工程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6)禁止施工人员在林区内使用明火,施工期间规范开展动火作业,避免施工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7)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的要求,并及时上报林草、环保等主管部门。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期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障施工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施工车辆经过村庄等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及时在工程施工场地 (略) 沿线村庄公告工程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塔基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及雨天地表径流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刷曲水电站内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与绿化及降尘,不外排。

(3)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澜沧江,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4)禁止向澜沧江及其支流水体排放油类及含油废水,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固体废物等。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在大风天不得施工,且须对易产尘物料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3)对施工过程中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区域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4)对施工期间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运至佛山乡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 (略) 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采取防尘、防流失等措施。

(3)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4)施工活动产生的土石方及其他固体废物须按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不得向澜沧江河道内倾倒。

2、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并进行养护,应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2)对巡线人员开展生态保护教育,并加强管理,禁止采伐植物和捕杀野生动物。

(3)线路运行后,进行维护或巡视时不 (略) 。

(4)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若出现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等,必须上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并采取对应措施,减轻生态环境的破坏延续。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 (略) 路径,尽量避让居民点;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4)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邻避效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建设单位应制定输变电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 (略) 建成投运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巡查检修制度,可避免如导线因为热胀冷缩 (略) 碰火造成森林火灾而影响森林水源涵养功能等事件。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 (略)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拟 (略) 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 (略) 排放的噪声强度不大,故本次评价未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具等,本工 (略) 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外售或再生利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则本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100%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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