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平县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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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平县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1、概况

阜平县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阜平县天生桥镇,占地面积0.3814公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7′22.950″,北纬38°53′8.042″。地块东侧为阜平县天生桥异地扶贫搬迁小区,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天生桥村和村民车库,北侧 (略) ,隔路为空地。目前地块内原有建筑已全部拆除,地块内历史至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规模化养殖等活动,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内为空地。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污染识别结论

(1)调查地块2017年之前为天生桥村农用地,种植玉米和土豆,使用乐果和吡虫啉类农药,化肥使用二铵和碳铵,2017年建设天生桥异地扶贫搬迁小区临时施工部,用于施工人员生活,2019年拆除,未进行过工业生产,也未存放过有毒有害物质,目前地块为空地。

(2)地块内耕地期间使用的有机农药的使用可能会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3)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企业涉及加油站、热源厂和石料加工厂,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为石油烃、汞和多环芳烃,距离地块较远,且产生量较小,所以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较小。

3、调查工作内容及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采样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采集土壤样品7件,平行样品1件,共计8件,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基本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氨氮、有机农药检测项目分析。

经检测,调查地块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氨氮所有点位所有样品均有检出,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标准中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所有点位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调查地块金属砷的检出最大占标率22.0%,汞的检出最大值占标率0.43%,铅的检出最大占标率8.1%,镉的检出最大占标率1%,铜的检出最大占标率1.8%,镍的检出最大占标率32.67%;氨氮检出值与背景点相差不大,地块内重金属和氨氮含量基本稳定,受地块生产活动影响不大,满足一类用地标准。

4、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辛主任*

调查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丽逢*

地址: (略) 乐凯大街乐凯集团磁研楼

5、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阜平县

1、概况

阜平县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阜平县天生桥镇,占地面积0.3814公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7′22.950″,北纬38°53′8.042″。地块东侧为阜平县天生桥异地扶贫搬迁小区,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天生桥村和村民车库,北侧 (略) ,隔路为空地。目前地块内原有建筑已全部拆除,地块内历史至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规模化养殖等活动,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内为空地。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污染识别结论

(1)调查地块2017年之前为天生桥村农用地,种植玉米和土豆,使用乐果和吡虫啉类农药,化肥使用二铵和碳铵,2017年建设天生桥异地扶贫搬迁小区临时施工部,用于施工人员生活,2019年拆除,未进行过工业生产,也未存放过有毒有害物质,目前地块为空地。

(2)地块内耕地期间使用的有机农药的使用可能会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3)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企业涉及加油站、热源厂和石料加工厂,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为石油烃、汞和多环芳烃,距离地块较远,且产生量较小,所以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较小。

3、调查工作内容及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采样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采集土壤样品7件,平行样品1件,共计8件,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基本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氨氮、有机农药检测项目分析。

经检测,调查地块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氨氮所有点位所有样品均有检出,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标准中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所有点位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调查地块金属砷的检出最大占标率22.0%,汞的检出最大值占标率0.43%,铅的检出最大占标率8.1%,镉的检出最大占标率1%,铜的检出最大占标率1.8%,镍的检出最大占标率32.67%;氨氮检出值与背景点相差不大,地块内重金属和氨氮含量基本稳定,受地块生产活动影响不大,满足一类用地标准。

4、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辛主任*

调查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丽逢*

地址: (略) 乐凯大街乐凯集团磁研楼

5、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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