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1-76幢消防泵房系统及消防管网建设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阳光家园1-76幢消防泵房系统及消防管网建设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一、决策目标

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齐全,对于保障居民生活安全至关重要。大新镇阳光家园1-76幢原消防栓压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拟实施消防泵房系统 (略) 建设工程。通过该决策,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任务

群众的幸福感来自扎实有效的基层治理,大新镇为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拟开 (略) 提升工程。该工程将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分离,保障用水压力,涵盖消防栓、消防 (略) 面修复工程。 (略) 改造既可以消除目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能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和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双提升。

三、措施方法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经大新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条线会、集成指挥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和长新社区居民委员多次会议研究讨论,结合小区整体建筑情况, (略) 改造提供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有效。该项决策事宜及时提交镇政府审议确定,并根据阳光家园1-76幢实际情况,按期完成防泵房系统 (略) 建设工程工作。

四、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五、决策实施单位

(略) 大新镇人民政府。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话:0512-*(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邮箱:*@*63.com

2.期限

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3日。


(略)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制订说明

本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略) 消防条例》《 (略) 消火栓维护和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等起草制订。

一、决策目标

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齐全,对于保障居民生活安全至关重要。大新镇阳光家园1-76幢原消防栓压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拟实施消防泵房系统 (略) 建设工程。通过该决策,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任务

群众的幸福感来自扎实有效的基层治理,大新镇为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拟开 (略) 提升工程。该工程将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分离,保障用水压力,涵盖消防栓、消防 (略) 面修复工程。 (略) 改造既可以消除目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能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和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双提升。

三、措施方法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经大新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条线会、集成指挥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和长新社区居民委员多次会议研究讨论,结合小区整体建筑情况, (略) 改造提供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有效。该项决策事宜及时提交镇政府审议确定,并根据阳光家园1-76幢实际情况,按期完成防泵房系统 (略) 建设工程工作。

四、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五、决策实施单位

(略) 大新镇人民政府。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话:0512-*(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邮箱:*@*63.com

2.期限

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3日。


(略)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制订说明

本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略) 消防条例》《 (略) 消火栓维护和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等起草制订。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