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4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4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87号
邮编:*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年产*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4〕7号 | 年产*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建设项目 | 德斯迈(陕西) (略) | (略) 高陵区姬家街道姜李村村委会南200米(陕西 (略) 院内) | 2024年4月8日 |
2 |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新型树脂复合材料板簧和风电防雷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4〕8号 | 新型树脂复合材料板簧和风电防雷系统生产项目 | 西安联瑞 (略) | (略) 高陵区泾河工 (略) 东段195号 | 2024年4月8日 |
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87号
邮编:*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年产*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4〕7号 | 年产*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建设项目 | 德斯迈(陕西) (略) | (略) 高陵区姬家街道姜李村村委会南200米(陕西 (略) 院内) | 2024年4月8日 |
2 |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新型树脂复合材料板簧和风电防雷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24〕8号 | 新型树脂复合材料板簧和风电防雷系统生产项目 | 西安联瑞 (略) | (略) 高陵区泾河工 (略) 东段195号 | 2024年4月8日 |
相关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