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巩固振兴组〔2024〕14号关于对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点人饮管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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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巩固振兴组〔2024〕14号关于对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点人饮管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崇溪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复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 (略) (略) 面硬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崇政呈〔2024〕1号)已收悉,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规划,安排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7.*元(具体投资规划见附件)。项目批复后严禁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照程序报批。

二、项目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公告内容中必须有单位名称、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举报受理的办理结果要公开。公示公告范围:村级项目公开到村、到户项目公开到组。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受益对象、项目招投标、实施单位、实施时限、资金支付、资金结算、验收、审计、项目绩效情况等。公开方式:按照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应通过 (略) 、广播、公示牌(栏)和其他方式公开,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户项目,要在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有条件的可通过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公示公告。

三、严格按照财政部等联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联发的《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所有基础设施类项目必须要有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一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经营性项目要全覆盖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五、认真做好项目工程进度监测。自2024年3月起每月20日至23日,工程进度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数据后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六、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复核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将项目从申报至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及其它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立卷并装订成册,作为项目验收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库国办系统录入工作按照谁使用资金谁录入的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录入。项目库系统录入信息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内容,对照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维护、立项、调整、实施、关联受益户的系统录入工作。项目库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库未能实施的项目及时清理删除,确保项目库系统数据与实际实施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1.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 (略) 、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资金规划批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巧家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

巧家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巧家县新店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规划批复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3:巧家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xls




崇溪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复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 (略) (略) 面硬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崇政呈〔2024〕1号)已收悉,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规划,安排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7.*元(具体投资规划见附件)。项目批复后严禁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照程序报批。

二、项目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公告内容中必须有单位名称、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举报受理的办理结果要公开。公示公告范围:村级项目公开到村、到户项目公开到组。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受益对象、项目招投标、实施单位、实施时限、资金支付、资金结算、验收、审计、项目绩效情况等。公开方式:按照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应通过 (略) 、广播、公示牌(栏)和其他方式公开,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户项目,要在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有条件的可通过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公示公告。

三、严格按照财政部等联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联发的《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所有基础设施类项目必须要有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一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经营性项目要全覆盖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五、认真做好项目工程进度监测。自2024年3月起每月20日至23日,工程进度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数据后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六、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复核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将项目从申报至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及其它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立卷并装订成册,作为项目验收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库国办系统录入工作按照谁使用资金谁录入的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录入。项目库系统录入信息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内容,对照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维护、立项、调整、实施、关联受益户的系统录入工作。项目库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库未能实施的项目及时清理删除,确保项目库系统数据与实际实施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1.鲁巧高速(崇溪段)老屋村岔河小组搬迁安置 (略) 、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资金规划批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巧家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

巧家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巧家县新店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规划批复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3:巧家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度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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