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巩固振兴组〔2024〕19号关于对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批复
巧巩固振兴组〔2024〕19号关于对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复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请示》(巧乡振呈〔2024〕4号)收悉,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请示,安排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2.*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资金使用责任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由乡镇财政所将资金直接兑付到人。
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公告内容中必须有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财政部等联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联发的《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资金使用主体单位将资金发放及相关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立卷并装订成册,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库国办系统录入工作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录入,按照资金谁使用、谁录入的原则,资金下达至乡镇(街道)的,由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录入。项目库系统录入信息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内容对照录入。项目库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库未能实施的项目及时清理删除,确保项目库系统数据与实际实施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1. 巧家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补助资金规划批复表
2. 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人员名册汇总表
巧家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巧家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补助资金规划批复表.xlsx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复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请示》(巧乡振呈〔2024〕4号)收悉,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资金的请示,安排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2.*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资金使用责任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由乡镇财政所将资金直接兑付到人。
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公告内容中必须有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财政部等联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联发的《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资金使用主体单位将资金发放及相关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立卷并装订成册,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库国办系统录入工作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录入,按照资金谁使用、谁录入的原则,资金下达至乡镇(街道)的,由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录入。项目库系统录入信息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内容对照录入。项目库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库未能实施的项目及时清理删除,确保项目库系统数据与实际实施数据保持一致。
附件:1. 巧家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补助资金规划批复表
2. 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4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人员名册汇总表
巧家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巧家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光伏扶贫电站公益性岗位提标补助资金规划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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