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亚光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银电解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郴州亚光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银电解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亚光 (略) 高纯银电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亚光 (略) 高纯银电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郴州亚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规模为年产电解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 (略) 200kg。同时建设配套实验室、生活区等设施设备。 项目设置2条银电解生产线、1条王水溶金线、1条铂精炼生产线1条钯精炼生产线、1条铑精炼生产线、1条金精炼生产线、1条钌精炼生产线、1条铱精炼生产线、 (略) 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 (略) 200kg。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粗银熔化废气、电解银熔化废气通过一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铂网熔化废气在厂房内逸散;银电解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经一套“集气罩+冷凝回流器+尿素吸收塔+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王水溶金时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盐酸雾、氮氧化物、还原产生的SO2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尿素吸收塔+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钌粉生产产生的氯气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还原产生的氨气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实验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1740m3/a经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 (略) 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质造成冲击;粗银铸阳极板后的洗涤废水产生量9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在车间中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电解银粉洗涤废水300m3/a,回用生产,作为电解液使用,不外排;其他贵金属洗涤废水2.5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900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工艺废液1373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468.76m3/次,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地面冲洗水2000m3/a,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固废:残极、粗银除尘灰、电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阳极袋、废滤布、废机油、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场内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盐、废水处理沉淀渣、银电解液再生沉淀渣生产后需鉴别确定性质后再处置,在未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从严管理。 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完成上述要求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分区采取防渗措施,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 本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测结果为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来自于危化品泄漏、废气治理措施失效、废水处理系统破损、危险废物泄露、电解槽破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灾害等。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工程建设 (略) 上进 (略) 上公示,并于2023年10月在项目所在地现场等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3年10月12日和2023年10月13日在《潇湘晨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基本上是支持的。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亚光 (略) 高纯银电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亚光 (略) 高纯银电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郴州亚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规模为年产电解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 (略) 200kg。同时建设配套实验室、生活区等设施设备。 项目设置2条银电解生产线、1条王水溶金线、1条铂精炼生产线1条钯精炼生产线、1条铑精炼生产线、1条金精炼生产线、1条钌精炼生产线、1条铱精炼生产线、 (略) 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银300t、铑190kg、钯1500kg、铂270kg、金20kg、钌140kg、铱120kg。利用自产贵金 (略) 200kg。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粗银熔化废气、电解银熔化废气通过一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铂网熔化废气在厂房内逸散;银电解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经一套“集气罩+冷凝回流器+尿素吸收塔+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王水溶金时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盐酸雾、氮氧化物、还原产生的SO2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尿素吸收塔+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钌粉生产产生的氯气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统一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还原产生的氨气经“密闭管道+冷凝回流器+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实验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1740m3/a经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 (略) 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质造成冲击;粗银铸阳极板后的洗涤废水产生量90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在车间中和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电解银粉洗涤废水300m3/a,回用生产,作为电解液使用,不外排;其他贵金属洗涤废水2.5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900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工艺废液1373m3/a,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468.76m3/次,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地面冲洗水2000m3/a,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固废:残极、粗银除尘灰、电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阳极袋、废滤布、废机油、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场内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盐、废水处理沉淀渣、银电解液再生沉淀渣生产后需鉴别确定性质后再处置,在未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从严管理。 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完成上述要求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分区采取防渗措施,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 本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测结果为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来自于危化品泄漏、废气治理措施失效、废水处理系统破损、危险废物泄露、电解槽破损、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灾害等。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工程建设 (略) 上进 (略) 上公示,并于2023年10月在项目所在地现场等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3年10月12日和2023年10月13日在《潇湘晨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基本上是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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