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洪江区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洪区发改〔2024〕62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提
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洪城执法发〔2024〕6
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 (略) 功能,改善群众家庭居住环境。
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洪江区老旧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洪江区城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 (略) 改造、环卫设施改造、照
明工程及附属工程。(1)道路改造。改造人行便道*平方米,
绿化带*.5平方米,改造护栏*.75米,改造检查井204个
窨井盖更换408个。(2)环卫设施改造。改造垃圾收集点8处;
更换垃圾桶653个;(3)照明工程。 (略) 灯3919套,配套更新
路灯专用变电所;(4)附属工程。改造交通信号灯4个;公交停
靠站改造8处;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及标志标牌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622.6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35
万元,预备费458.*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
和本级财政安排。请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怀化
市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
见书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 (略) 洪江区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洪
江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
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
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
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略)
英段缓展和收華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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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区发改〔2024〕62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提
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洪城执法发〔2024〕6
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 (略) 功能,改善群众家庭居住环境。
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洪江区老旧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洪江区城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 (略) 改造、环卫设施改造、照
明工程及附属工程。(1)道路改造。改造人行便道*平方米,
绿化带*.5平方米,改造护栏*.75米,改造检查井204个
窨井盖更换408个。(2)环卫设施改造。改造垃圾收集点8处;
更换垃圾桶653个;(3)照明工程。 (略) 灯3919套,配套更新
路灯专用变电所;(4)附属工程。改造交通信号灯4个;公交停
靠站改造8处;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及标志标牌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622.6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35
万元,预备费458.*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
和本级财政安排。请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怀化
市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
见书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 (略) 洪江区
(略) 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洪
江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
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
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
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略)
英段缓展和收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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