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洪江区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洪区发改〔2024)63号
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洪城执法发〔2024〕7号)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区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垃圾资源化利
用率。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洪江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分为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垃圾
填埋场防渗改造工程、垃圾分拣加工中心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等4个子项实施。(1)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对洪江区现有4
个垃圾中转站合计1117.5平方米进行改造,并配套压缩箱、除臭设
备等相关设施设备。(2)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工程,对洪江区现
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改造,主要包括防渗加固、渗滤液导
排、填埋气处理、生态覆盖、雨水导排分流等工程。(3)垃圾分
拣加工中心改造工程,该子项建筑面积6332.5平方米,主要包括垃
圾分拣车间1862.5平方米、无害化处理车间3874平方米、有害物
暂存点596平方米,同时配备垃圾接收及分拣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4)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进场
道路、环卫停车库、环卫工人休息驿站等进行提质改造。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75.5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2.15
万元,预备费470.*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
和本级财政安排。请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怀化
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 (略) 洪江区环卫
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洪江区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
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
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略) 发苹局
2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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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区发改〔2024)63号
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洪城执法发〔2024〕7号)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区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垃圾资源化利
用率。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洪江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分为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垃圾
填埋场防渗改造工程、垃圾分拣加工中心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等4个子项实施。(1)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对洪江区现有4
个垃圾中转站合计1117.5平方米进行改造,并配套压缩箱、除臭设
备等相关设施设备。(2)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工程,对洪江区现
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改造,主要包括防渗加固、渗滤液导
排、填埋气处理、生态覆盖、雨水导排分流等工程。(3)垃圾分
拣加工中心改造工程,该子项建筑面积6332.5平方米,主要包括垃
圾分拣车间1862.5平方米、无害化处理车间3874平方米、有害物
暂存点596平方米,同时配备垃圾接收及分拣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4)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进场
道路、环卫停车库、环卫工人休息驿站等进行提质改造。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75.5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2.15
万元,预备费470.*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
和本级财政安排。请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怀化
市洪江区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 (略) 洪江区环卫
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洪江区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
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
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略) 发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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