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地带内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地带内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406号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 (略) 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文物保护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3〕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地带 (略) 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补充苏州文庙历史格局和历史范围研究,补充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必要考古工作,明确地下埋藏情况。进一步明确苏州文庙及石刻保护区划管理规定中的限高要求。
(二)完善文物影响评估。细化施工及轨道运营振动对文物影响的量化评估,验算时应考虑项目用地至苏州文庙之间的地质情况。建议补充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以来振动的专项监测数据,评估 (略) 设计的合理性。
(三)细化工程措施。加强基坑降水、施工车辆振动等因素对文物影响的监测,制定相应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应在苏州文庙及石刻保护范围外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影响文物安全及环境景观。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2日
文物保函〔2024〕406号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 (略) 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文物保护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3〕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苏州文庙及石刻建设控制地带 (略) 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南门站地面附属建筑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补充苏州文庙历史格局和历史范围研究,补充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必要考古工作,明确地下埋藏情况。进一步明确苏州文庙及石刻保护区划管理规定中的限高要求。
(二)完善文物影响评估。细化施工及轨道运营振动对文物影响的量化评估,验算时应考虑项目用地至苏州文庙之间的地质情况。建议补充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以来振动的专项监测数据,评估 (略) 设计的合理性。
(三)细化工程措施。加强基坑降水、施工车辆振动等因素对文物影响的监测,制定相应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应在苏州文庙及石刻保护范围外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影响文物安全及环境景观。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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