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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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牧区经济基本情况

克什克腾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略) 西北部, (略) 、锡林郭勒盟和 (略) (略) 交汇地,毗邻京津冀和东北三省,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大兴安岭南端山地和燕山余脉七老图山的交汇地带,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3个苏木乡镇、3个街道管理办公室,常住人口18.*人,全旗农村牧区人口14.*人。

全旗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平均海拔1100米。属中温带大*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413.5毫米。年日照2600—2900小时。多年平均气温4.1℃,无霜期60—150天。全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亩。粮食总产量6.1亿斤,全旗农机总动力达到50.*千瓦,完成机械化耕地面积*亩,机耕率达到92.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元。

(二)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随着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克旗产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 克旗地区主要以农业和畜牧业发展为主,根据多年产量效益和多重选择,已经形成了以肉牛、肉羊、食用菌、中草药、马铃薯、小麦、玉米、冷凉蔬菜和特色种植为主体的新兴产业。

(三)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全旗辖13个苏木乡镇,乡镇分别下设综合服务中心,实有农牧业技术指导人员为73人。旗级有4个中心,全部为全额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5人。

为全面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效能,以满足广大农牧业科技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机制,提高农技队*建设,扩大辐射带动面积,以服务农牧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几年来通过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的改善,真正做到办公有场所,下乡有交通工具,切实提高了基层农牧业技术指导员的科技服务水平。

二、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围绕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出输出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高质、高效、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水平提升,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主要目标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快速进村入户,推广应用一批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 (略) 基本健全。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 (略) 。

(四)农技推广应用信息化。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发展。壮大社会化农技(农机)服务力量,重点 (略) 、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 (略) +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技术服务、收割销售等全程“保姆式”科技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 (略) ,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探索村级农技(农机) (略) 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地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农机)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各地健全农业科技(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等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组织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构建多层次农牧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嘎查)有科技示范主体、乡镇(苏木)有科技展示样板、旗县区有产业示范基地。精准培育旗县区级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统一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切实发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辐射带动能力。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各旗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当地实际需求新技术(包括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二氧化碳气肥、牛胃胶囊等技术试验示范),选择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

(六)优化特聘农技员队*管理。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各旗县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作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行特聘计划全覆盖,继续在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由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 (略) 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坚持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依托中国 (略) ,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国家继续支持自治区围绕粮食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攻关、建设国家农畜产品输出基地等重点任务,组建13个技术推广团队,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市旗两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承担单位要以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主动对接自治区协同推广技术团队,明确任务,配合工作,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争取更 (略) 落地。深入探索跨单位、跨层级、跨领域的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的新型协同推广模式,推动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应用机制。

(八)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 (略) 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加快普及“ (略) +”农技推广服务手段,促使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 (略) 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 (略) 获取服务信息, (略) 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 (略) 的认知度和使用率。配合建立自治区、市、旗县区协同高效推进模式, (略) 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渠道,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线上考核和工作成效展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数据填报和更新,确保年度任务支持的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协同推广等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全程线上动态填报展示。自治区将参照农业农村部第三方考核机构线上考核模式,阶段性对项目旗县进行线上考核评分并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补助内容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内容(*元)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元)。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元)。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元)

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及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二)实施期限

围绕全面落实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工作任务,2023年补助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2024年6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履职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油作物稳产增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立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要紧紧围绕2023年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由旗县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2023年9月25日 (略) 农牧局审核,于12月5日前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

(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质效。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合理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加强资金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绩效考核,做好综合评估。2023年补助项目依托“ (略) ”实施线上绩效管理,市农牧局依照《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旗县区进行全面考评,自治区抽查,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能体现财政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四)注重总结提炼,加强交流宣传。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3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宣传推介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克什克腾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克什克腾旗基本情况表.docx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牧区经济基本情况

克什克腾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略) 西北部, (略) 、锡林郭勒盟和 (略) (略) 交汇地,毗邻京津冀和东北三省,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大兴安岭南端山地和燕山余脉七老图山的交汇地带,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3个苏木乡镇、3个街道管理办公室,常住人口18.*人,全旗农村牧区人口14.*人。

全旗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平均海拔1100米。属中温带大*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413.5毫米。年日照2600—2900小时。多年平均气温4.1℃,无霜期60—150天。全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亩。粮食总产量6.1亿斤,全旗农机总动力达到50.*千瓦,完成机械化耕地面积*亩,机耕率达到92.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元。

(二)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随着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克旗产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 克旗地区主要以农业和畜牧业发展为主,根据多年产量效益和多重选择,已经形成了以肉牛、肉羊、食用菌、中草药、马铃薯、小麦、玉米、冷凉蔬菜和特色种植为主体的新兴产业。

(三)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全旗辖13个苏木乡镇,乡镇分别下设综合服务中心,实有农牧业技术指导人员为73人。旗级有4个中心,全部为全额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5人。

为全面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效能,以满足广大农牧业科技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机制,提高农技队*建设,扩大辐射带动面积,以服务农牧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几年来通过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的改善,真正做到办公有场所,下乡有交通工具,切实提高了基层农牧业技术指导员的科技服务水平。

二、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围绕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出输出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高质、高效、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水平提升,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主要目标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快速进村入户,推广应用一批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 (略) 基本健全。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 (略) 。

(四)农技推广应用信息化。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发展。壮大社会化农技(农机)服务力量,重点 (略) 、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 (略) +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技术服务、收割销售等全程“保姆式”科技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 (略) ,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探索村级农技(农机) (略) 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地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农机)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各地健全农业科技(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等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组织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构建多层次农牧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嘎查)有科技示范主体、乡镇(苏木)有科技展示样板、旗县区有产业示范基地。精准培育旗县区级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统一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切实发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辐射带动能力。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各旗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当地实际需求新技术(包括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二氧化碳气肥、牛胃胶囊等技术试验示范),选择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

(六)优化特聘农技员队*管理。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各旗县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作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行特聘计划全覆盖,继续在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由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 (略) 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坚持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依托中国 (略) ,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国家继续支持自治区围绕粮食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攻关、建设国家农畜产品输出基地等重点任务,组建13个技术推广团队,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市旗两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承担单位要以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主动对接自治区协同推广技术团队,明确任务,配合工作,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争取更 (略) 落地。深入探索跨单位、跨层级、跨领域的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的新型协同推广模式,推动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应用机制。

(八)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 (略) 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加快普及“ (略) +”农技推广服务手段,促使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 (略) 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 (略) 获取服务信息, (略) 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 (略) 的认知度和使用率。配合建立自治区、市、旗县区协同高效推进模式, (略) 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渠道,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线上考核和工作成效展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数据填报和更新,确保年度任务支持的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协同推广等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全程线上动态填报展示。自治区将参照农业农村部第三方考核机构线上考核模式,阶段性对项目旗县进行线上考核评分并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补助内容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内容(*元)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元)。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元)。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元)

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及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二)实施期限

围绕全面落实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工作任务,2023年补助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2024年6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履职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油作物稳产增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立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要紧紧围绕2023年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由旗县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2023年9月25日 (略) 农牧局审核,于12月5日前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

(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质效。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合理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加强资金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绩效考核,做好综合评估。2023年补助项目依托“ (略) ”实施线上绩效管理,市农牧局依照《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旗县区进行全面考评,自治区抽查,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能体现财政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四)注重总结提炼,加强交流宣传。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3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宣传推介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克什克腾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克什克腾旗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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