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北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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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北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公告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北政办发〔2023〕5号)要求, (略)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规范管理与运行, (略) 实际, (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城镇低保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二、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三、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无房人员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四、 根据楼层、装修等房屋情况不同,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下浮10%。

五、 租金不包括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

以上公示,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203室

联 系 人:何晓凌

联系电话:0906-*

电子邮箱:*@*q.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北政办发〔2023〕5号)要求, (略)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规范管理与运行, (略) 实际, (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城镇低保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二、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三、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无房人员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四、 根据楼层、装修等房屋情况不同,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下浮10%。

五、 租金不包括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

以上公示,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203室

联 系 人:何晓凌

联系电话:0906-*

电子邮箱:*@*q.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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