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北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北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公告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北政办发〔2023〕5号)要求, (略)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规范管理与运行, (略) 实际, (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城镇低保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二、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三、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无房人员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四、 根据楼层、装修等房屋情况不同,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下浮10%。
五、 租金不包括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
以上公示,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203室
联 系 人:何晓凌
联系电话:0906-*
电子邮箱:*@*q.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北政办发〔2023〕5号)要求, (略)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规范管理与运行, (略) 实际, (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城镇低保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二、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三、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无房人员租金标准*/平方米·月。
四、 根据楼层、装修等房屋情况不同,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下浮10%。
五、 租金不包括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
以上公示,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203室
联 系 人:何晓凌
联系电话:0906-*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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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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