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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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地点: (略) 州门司镇黄旗洞村下湾组(选址中心点经纬度:东经:113.*°,北纬:26.*°)。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用地面积*.59m2,约29.54亩。新建肉制品深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生猪屠宰场和冷链贮藏、配送体系。设计年屠宰生猪*头,深加工肉制品*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项目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略)
2024年4月9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旺安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地点: (略) 州门司镇黄旗洞村下湾组(选址中心点经纬度:东经:113.*°,北纬:26.*°)。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用地面积*.59m2,约29.54亩。新建肉制品深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生猪屠宰场和冷链贮藏、配送体系。设计年屠宰生猪*头,深加工肉制品*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项目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略)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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