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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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分配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维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制度的严肃性,把审核分配的每一道程序在透明的阳光下进行,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姚政办发〔2016〕15号),制定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抽号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涉及县城内6个小区,共126套,具体为:(一)嘉荷苑小区:共有25套空置房源。(二)荷城印象小区:共有2套空置房源。(三)春晖小区:共有69套空置房源。(四)福润小区:共有13套空置房源。(五)西苑小区:共有10套空置房源。(六)宝城花园小区:共有7套空置房源。

本次参与抽号分配的对象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2月21日止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户(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

二、抽号分配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随机公开抽号分配原则〈其中:60岁及以上(含60岁)申请人给予低楼层保障)〉;

(三)不满意抽到住房自愿放弃原则。

三、抽号分配工作方案

本次不设空号,抓取到房号的住户需在3天内(2024年4月25日至4月27日)确定房屋,不愿承租抽到房号的住户三天内必须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

(一)分配方式:抓阄确定房号。

(二)分配程序:根据房源及《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按申请先后顺序2024年4月24日上午和下午在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抓阄确定房号。首先将11个房号一次性装入抓阄拿号箱中,优先保障审核合格,参与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中60岁及以上(含60岁)申请人抓阄确定房号;然后再将剩余115个房号一次性装入抓阄拿号箱中,分时段由参与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中其余申请人进行抓阄确定房号。抓阄拿号的顺序按轮候库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先后顺序进行。

(三)结果公示:抽号结果在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公示期满后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手续,办理期限为30天。未按期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失效(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四)信息公开:抓阄分配15日前,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抓阄时间、地点及房源信息等在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发布。

(五)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保中心主任担任,下设秩序维护组,抓号喊号组、信息确定登记组、租赁费及合同签订组,工作人员从县住保中心、姚安县 (略) 、 (略) 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及程序过程的控制。

(六)监督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四、分配工作具体安排

(一)确认房源、接收房屋。确认房源、接收房屋必须有房号和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

(二)编写房号。按照房屋的幢号、单元、楼层、房号对每一套住房进行统一编号。

(三)抽签事项安排。集中1天组织配租对象现场抽签,上午参与抽号人员70户,下午参与抽号人员56户。上午抽签结束后抽签箱当众封存,指定专人保管,下午当众打开再进行抽签。

(四)参加抽签人员身份确认。所有保障性住房配租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原件等有效证件准时到抽签现场,1户只能1人进入抽签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名被委托人只能代表1户配租对象参加抽签。当日轮到本号抽签时未到场的,可在2024年4月24日下午16:00再次叫号,经再次叫号还未到现场抽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现场抽签选房,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该户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五)结果确认。

1.保障房分配对象抽签后,在现场登记处进行登记签字确认,同时录入电脑。房号由抽签人自行保管,看房及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等必须出示房号凭证及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登记好后抽签人自带房号及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3日内到小区物管处进行登记,由物管公司人员带领到现场看房(仅限一次),房号一经抽取后不得擅自调整,住房保障家庭确认放弃此套房屋租住的,在自愿放弃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2.抽签配租结果等将及时通过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相关规定

(一)住房抽签确定后,不允许擅自调换房屋。一经发现擅自调换房屋或者发布调换房屋信息者立即取消保障资格。

(二)抽中户可以放弃抽中房屋。放弃房屋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资格(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三)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其租赁住房必须由本户家庭居住,不能转借、转租,如发现有转借、转租或无正当理由空置6个月以上、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情况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收回出租住房。

(四)对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五)经抽签确认的租赁户,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3日,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按程序对住户办理租住相关手续。

(六)签订合同。住房保障家庭须按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交完所需租金、押金、垃圾清运费及物业管理费后,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再领取住房钥匙。如不按时限签订合同及缴费的,将视为该户自动放弃(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七)《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期限为32个月,租金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可分年度缴纳。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收取租赁房屋租金及押金。

六、工作要求

(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县住建局纪检组、县住建局党组和参与分配人员代表的监督下,由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严禁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和优亲厚友。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已入住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已交国库租金不予退还,由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无条件限期收回所租住房。未入住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不予配租,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本分配方案公示期为15天(2024年4月9日至4月23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监督反映电话:0878-*、0878-*。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为确保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分配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维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制度的严肃性,把审核分配的每一道程序在透明的阳光下进行,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姚政办发〔2016〕15号),制定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抽号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涉及县城内6个小区,共126套,具体为:(一)嘉荷苑小区:共有25套空置房源。(二)荷城印象小区:共有2套空置房源。(三)春晖小区:共有69套空置房源。(四)福润小区:共有13套空置房源。(五)西苑小区:共有10套空置房源。(六)宝城花园小区:共有7套空置房源。

本次参与抽号分配的对象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2月21日止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户(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

二、抽号分配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随机公开抽号分配原则〈其中:60岁及以上(含60岁)申请人给予低楼层保障)〉;

(三)不满意抽到住房自愿放弃原则。

三、抽号分配工作方案

本次不设空号,抓取到房号的住户需在3天内(2024年4月25日至4月27日)确定房屋,不愿承租抽到房号的住户三天内必须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

(一)分配方式:抓阄确定房号。

(二)分配程序:根据房源及《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按申请先后顺序2024年4月24日上午和下午在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抓阄确定房号。首先将11个房号一次性装入抓阄拿号箱中,优先保障审核合格,参与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中60岁及以上(含60岁)申请人抓阄确定房号;然后再将剩余115个房号一次性装入抓阄拿号箱中,分时段由参与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详见《姚安县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员名单》)中其余申请人进行抓阄确定房号。抓阄拿号的顺序按轮候库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先后顺序进行。

(三)结果公示:抽号结果在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待公示期满后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手续,办理期限为30天。未按期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失效(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四)信息公开:抓阄分配15日前,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抓阄时间、地点及房源信息等在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发布。

(五)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保中心主任担任,下设秩序维护组,抓号喊号组、信息确定登记组、租赁费及合同签订组,工作人员从县住保中心、姚安县 (略) 、 (略) 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及程序过程的控制。

(六)监督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四、分配工作具体安排

(一)确认房源、接收房屋。确认房源、接收房屋必须有房号和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

(二)编写房号。按照房屋的幢号、单元、楼层、房号对每一套住房进行统一编号。

(三)抽签事项安排。集中1天组织配租对象现场抽签,上午参与抽号人员70户,下午参与抽号人员56户。上午抽签结束后抽签箱当众封存,指定专人保管,下午当众打开再进行抽签。

(四)参加抽签人员身份确认。所有保障性住房配租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原件等有效证件准时到抽签现场,1户只能1人进入抽签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名被委托人只能代表1户配租对象参加抽签。当日轮到本号抽签时未到场的,可在2024年4月24日下午16:00再次叫号,经再次叫号还未到现场抽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现场抽签选房,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该户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五)结果确认。

1.保障房分配对象抽签后,在现场登记处进行登记签字确认,同时录入电脑。房号由抽签人自行保管,看房及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等必须出示房号凭证及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登记好后抽签人自带房号及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3日内到小区物管处进行登记,由物管公司人员带领到现场看房(仅限一次),房号一经抽取后不得擅自调整,住房保障家庭确认放弃此套房屋租住的,在自愿放弃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2.抽签配租结果等将及时通过姚安县 (略) 站及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户外公示栏进行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相关规定

(一)住房抽签确定后,不允许擅自调换房屋。一经发现擅自调换房屋或者发布调换房屋信息者立即取消保障资格。

(二)抽中户可以放弃抽中房屋。放弃房屋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资格(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三)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其租赁住房必须由本户家庭居住,不能转借、转租,如发现有转借、转租或无正当理由空置6个月以上、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情况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收回出租住房。

(四)对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五)经抽签确认的租赁户,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3日,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按程序对住户办理租住相关手续。

(六)签订合同。住房保障家庭须按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确认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到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交完所需租金、押金、垃圾清运费及物业管理费后,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再领取住房钥匙。如不按时限签订合同及缴费的,将视为该户自动放弃(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年内停止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列入不良信息记录档案)。

(七)《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期限为32个月,租金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可分年度缴纳。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收取租赁房屋租金及押金。

六、工作要求

(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县住建局纪检组、县住建局党组和参与分配人员代表的监督下,由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严禁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和优亲厚友。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已入住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已交国库租金不予退还,由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无条件限期收回所租住房。未入住的,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不予配租,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本分配方案公示期为15天(2024年4月9日至4月23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监督反映电话:0878-*、0878-*。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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