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拟批复公示
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拟批复公示
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绵阳 (略) 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4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芦溪镇兴相村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单位:绵阳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芦溪水厂至*m3/d,新建原水输水管道1根、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清水池1座、排水池1座、排泥池1座、泥水浓缩池1座、泥水平衡池1座和泥水脱水间1座,对已建取水泵房、斜管沉砂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以及综合楼部分设施设备进行增加和更换。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
生活污水及第三次后检验清洗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罐车转运至芦溪-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涪江。项目污泥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由罐车转运至芦溪-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涪江。检验废液及前三次检验清洗废水经专用容器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得到妥善处置,无废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略) 扬尘,通过对厂区洒水抑尘、车辆自身清洁维护等方式可有效防止因物料洒落、 (略) 面而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排出的含CO、NOx的尾气 (略) 周边的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略) 周边地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其机动车尾气达国标排放后经大气自然扩散,其污染物浓度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且经机组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泥经过浓缩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堆棚间,定期外售三台县临河建材厂制砖;检验废液及前三次检验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加药加氯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须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水源地水质状况动态跟踪监测,制定取水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巡查制度,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地 (略)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略) 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燃气工程,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包括长距离集 (略) 应用工程),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燃气塑料管道应用工程, (略) 、排水防涝工程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项目属“鼓励类”。
同时,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取得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改【2022】326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邮编:*
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绵阳 (略) 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4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芦溪镇兴相村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单位:绵阳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芦溪水厂至*m3/d,新建原水输水管道1根、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清水池1座、排水池1座、排泥池1座、泥水浓缩池1座、泥水平衡池1座和泥水脱水间1座,对已建取水泵房、斜管沉砂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以及综合楼部分设施设备进行增加和更换。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
生活污水及第三次后检验清洗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罐车转运至芦溪-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涪江。项目污泥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由罐车转运至芦溪-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涪江。检验废液及前三次检验清洗废水经专用容器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得到妥善处置,无废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略) 扬尘,通过对厂区洒水抑尘、车辆自身清洁维护等方式可有效防止因物料洒落、 (略) 面而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排出的含CO、NOx的尾气 (略) 周边的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略) 周边地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其机动车尾气达国标排放后经大气自然扩散,其污染物浓度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的排放间断性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且经机组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泥经过浓缩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堆棚间,定期外售三台县临河建材厂制砖;检验废液及前三次检验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加药加氯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须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水源地水质状况动态跟踪监测,制定取水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巡查制度,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地 (略)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略) 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燃气工程,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包括长距离集 (略) 应用工程),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燃气塑料管道应用工程, (略) 、排水防涝工程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项目属“鼓励类”。
同时,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取得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三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北路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改【2022】326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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