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
鱼政发〔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
鱼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障2024年社会经济发展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略) 场供应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等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鱼台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 (略) 场需求, (略) 场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土地资产等方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政策性住房要求和经营性用地的适度规模供应,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功能分区合理。落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进度,按照规划要求, (略) 存量建设用地,能用存量的,决不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执行去产能政策,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关口,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四)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解决重点基础项目用地保障问题。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我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47公顷。
(二)用途结构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9公顷;住宅用地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及交通运输用地168.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
根据《鱼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委、县 (略) 空间功能布局的要求,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县城中心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部分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把握全面,科学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保障,合理压缩工作时限,提高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住建、镇街等相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略) 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供应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鱼台县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 | 公租 | 经适房 | 商品房 | 其他 | ||||||||
鱼台县 | 247 | 15.6 | 24.9 | 38 | 0 | 0 | 0 | 38 | 0 | 32.5 | 136 | 0 | 0 |
合计 | 247 | 15.6 | 24.9 | 38 | 0 | 0 | 0 | 38 | 0 | 32.5 | 136 | 0 | 0 |
附件2
鱼台县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 | 供应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户型占比 | ||||||||||
合计 | 存量 | 增量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 | 公共租赁住房 | 限价商品房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廉租房 | 经适房 | 廉租房 | 经适房 | 划拨 | 出让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鱼台县 | 38 | 1.4 | 3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8 | 26.6 | 70% |
合 计 | 38 | 1.4 | 3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8 | 26.6 | 70% |
鱼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障2024年社会经济发展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略) 场供应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等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鱼台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 (略) 场需求, (略) 场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土地资产等方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政策性住房要求和经营性用地的适度规模供应,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功能分区合理。落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进度,按照规划要求, (略) 存量建设用地,能用存量的,决不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执行去产能政策,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关口,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四)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解决重点基础项目用地保障问题。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 (略) 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我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47公顷。
(二)用途结构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9公顷;住宅用地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及交通运输用地168.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
根据《鱼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委、县 (略) 空间功能布局的要求,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县城中心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部分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把握全面,科学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保障,合理压缩工作时限,提高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住建、镇街等相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略) 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供应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鱼台县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鱼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 | 公租 | 经适房 | 商品房 | 其他 | ||||||||
鱼台县 | 247 | 15.6 | 24.9 | 38 | 0 | 0 | 0 | 38 | 0 | 32.5 | 136 | 0 | 0 |
合计 | 247 | 15.6 | 24.9 | 38 | 0 | 0 | 0 | 38 | 0 | 32.5 | 136 | 0 | 0 |
附件2
鱼台县20 (略)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 | 供应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户型占比 | ||||||||||
合计 | 存量 | 增量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 | 公共租赁住房 | 限价商品房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廉租房 | 经适房 | 廉租房 | 经适房 | 划拨 | 出让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鱼台县 | 38 | 1.4 | 3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8 | 26.6 | 70% |
合 计 | 38 | 1.4 | 3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8 | 26.6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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