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标注风险消除的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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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标注风险消除的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豫宁街道办: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将收入持续半年以上稳定且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上报,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现同意杨晶晶等3户(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阮班富等1户(1人)边缘易致贫户,标注风险消除,退出监测范围。请各地接到批复后,在监测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

风险消除批复(10月).pdf


各乡镇人民政府、豫宁街道办: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将收入持续半年以上稳定且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上报,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现同意杨晶晶等3户(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阮班富等1户(1人)边缘易致贫户,标注风险消除,退出监测范围。请各地接到批复后,在监测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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