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视标识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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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视标识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4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泾县琴溪镇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基地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租用琴溪镇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基地现有厂房从事相关生产、办公活动。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年生产及研发*套“城市家具”,其中一期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租用厂房面积约6700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建设及改建,同时配套相应辅助工序流程车间以及环保及消防设备的建设。二期为智能化“城市家具”的研发和生产线建修,新建研发中心,改建高端数智标识生产车间1栋,标品数智化“城市家具”生产车间1栋。本环评仅针对一期项目,项目二期需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锯切废气、雕刻废气、喷漆废气(含调漆、补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喷画废气、胶粘废气。项目喷画废气、胶粘废气、雕刻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废气、晾干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锯切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负压收集的切割废气、自带脉冲处理后的喷塑废气分别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排放限值。项目固化废气(含燃烧、有机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NOx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2020年秋冬季前全部炉窑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 *-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采取车间封闭,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焊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边角料、废焊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稀释剂、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项目代码为2307-*-04-01-*)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4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4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泾县琴溪镇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基地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租用琴溪镇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基地现有厂房从事相关生产、办公活动。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年生产及研发*套“城市家具”,其中一期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租用厂房面积约6700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建设及改建,同时配套相应辅助工序流程车间以及环保及消防设备的建设。二期为智能化“城市家具”的研发和生产线建修,新建研发中心,改建高端数智标识生产车间1栋,标品数智化“城市家具”生产车间1栋。本环评仅针对一期项目,项目二期需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锯切废气、雕刻废气、喷漆废气(含调漆、补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喷画废气、胶粘废气。项目喷画废气、胶粘废气、雕刻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废气、晾干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锯切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负压收集的切割废气、自带脉冲处理后的喷塑废气分别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排放限值。项目固化废气(含燃烧、有机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NOx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2020年秋冬季前全部炉窑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 *-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采取车间封闭,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焊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边角料、废焊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稀释剂、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项目代码为2307-*-04-01-*)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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