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科洁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12.5万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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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科洁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12.5万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中科 (略) 危险废物12.*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文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0日 - 2024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中科 (略) 危险废物12.*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吨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建设单位

江西中科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6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生产厂房及库房、实验大楼和办公大楼,年预处理7.*吨危险废物,预 (略) 水泥窑联合协同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废物预处理废气等废气。

(1)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

项目共三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其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均采用碱液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能够达到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TSP、氯化氢、氟化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物预处理废气

废物处理厂房包括4条预处理生产线,其中可燃固态线、无机固态线、有机固态/半固态线均含破碎工序,各采用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并入负压收集系统,再经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能够达到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TSP、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危废暂存库、废物处理车间、储罐区、废物运输、贮存和处理过程,未完全收集的少量污染物弥散至空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维护、负压监测等措施,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NMHC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NOx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经过厂区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吉岗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丰山溪。

其他废水,包括洗车废水、碱液喷淋定排水、地面冲洗水、车间收集沟、收集池废水等,回用于固体废物预处理过程的配料、调质,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和叉车、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0-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设减振基础,进口或出口处安装消声器,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自产污泥(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和洗车废水池污泥)、废劳保用品和清洁用具、废活性炭、报废盛具内胆、报废盛具支架、废机油、废布袋、收尘灰、废金属、预处理产物和生活垃圾等。

废金属、报废盛具支架、预处理产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自产污泥、废劳保用品和清洁用具、报废盛具内胆、废布袋、废机油、收尘灰由废物预处理生产线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辅材料、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重点防治区(各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及周边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总硬度、铁(Fe)、锌(Zn)、铅(Pb)、镉(Cd)、铜(Cu)、镍(Ni)、六价铬(Cr6+)、汞(Hg)、砷(As)、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CODMn、溶解性总固体(TDS)、挥发性酚类、氰化物、苯、*苯、二*苯、铊(Tl)、苯并[a]芘、锑(Sb)、锰(Mn)、铝(Al)、银(Ag)。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要求,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为防止废水污染事故,采取收集、处理和应急三级防治措施,收集系统收集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废水处理系统出现事故时有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防范措施,各生产车间均设有收集沟和收集池,可确保正常及事故状态下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项目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可确保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中提出了主要风险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七)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需设置122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仓库1#、仓库2#、仓库3#分别需要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废物处理车间、罐区分别需要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中科 (略) 危险废物12.*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文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0日 - 2024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中科 (略) 危险废物12.*吨资源化预处理一期7.*吨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建设单位

江西中科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6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生产厂房及库房、实验大楼和办公大楼,年预处理7.*吨危险废物,预 (略) 水泥窑联合协同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废物预处理废气等废气。

(1)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

项目共三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其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均采用碱液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能够达到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TSP、氯化氢、氟化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物预处理废气

废物处理厂房包括4条预处理生产线,其中可燃固态线、无机固态线、有机固态/半固态线均含破碎工序,各采用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并入负压收集系统,再经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能够达到参照执行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TSP、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危废暂存库、废物处理车间、储罐区、废物运输、贮存和处理过程,未完全收集的少量污染物弥散至空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维护、负压监测等措施,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NMHC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NOx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经过厂区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吉岗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丰山溪。

其他废水,包括洗车废水、碱液喷淋定排水、地面冲洗水、车间收集沟、收集池废水等,回用于固体废物预处理过程的配料、调质,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和叉车、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0-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设减振基础,进口或出口处安装消声器,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自产污泥(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和洗车废水池污泥)、废劳保用品和清洁用具、废活性炭、报废盛具内胆、报废盛具支架、废机油、废布袋、收尘灰、废金属、预处理产物和生活垃圾等。

废金属、报废盛具支架、预处理产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自产污泥、废劳保用品和清洁用具、报废盛具内胆、废布袋、废机油、收尘灰由废物预处理生产线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辅材料、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重点防治区(各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及周边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总硬度、铁(Fe)、锌(Zn)、铅(Pb)、镉(Cd)、铜(Cu)、镍(Ni)、六价铬(Cr6+)、汞(Hg)、砷(As)、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CODMn、溶解性总固体(TDS)、挥发性酚类、氰化物、苯、*苯、二*苯、铊(Tl)、苯并[a]芘、锑(Sb)、锰(Mn)、铝(Al)、银(Ag)。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要求,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为防止废水污染事故,采取收集、处理和应急三级防治措施,收集系统收集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废水处理系统出现事故时有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防范措施,各生产车间均设有收集沟和收集池,可确保正常及事故状态下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项目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可确保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中提出了主要风险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七)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需设置122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仓库1#、仓库2#、仓库3#分别需要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废物处理车间、罐区分别需要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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