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业化和智能化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九 (略) 28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隆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升设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性能,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江苏隆基 (略) 投资*万建设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业化和智能化提升项目。该项目购置划焊一体机、层压机、丝印设备及外观AOI等高效组件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对原有四车间的4条组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提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型高效组件的自动化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层压过程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除油+高低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6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划焊、叠焊、接线盒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本次改造4#车间分为4条生产线,南北侧各两条,南北侧生产线分别配套设置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丝网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用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简(DA009)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气经废气装置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增加。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用水、排水,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由供货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业化和智能化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九 (略) 28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隆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升设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性能,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江苏隆基 (略) 投资*万建设新型高效单晶组件产业化和智能化提升项目。该项目购置划焊一体机、层压机、丝印设备及外观AOI等高效组件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对原有四车间的4条组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提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型高效组件的自动化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层压过程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除油+高低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6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划焊、叠焊、接线盒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本次改造4#车间分为4条生产线,南北侧各两条,南北侧生产线分别配套设置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2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丝网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用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简(DA009)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气经废气装置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增加。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用水、排水,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由供货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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