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汩发改审〔2024)8号
关于 (略) 农资仓储配送中心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行政
4100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湖南省汨罗市农资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立
项的请示》,可研文本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 (略) 农资 (略) 络体系,实现农资的合理
分配、 (略) 农资的稳定供应,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经汨
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29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 (略) 农资
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屈子祠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
m(44.57亩),总建筑面积*.66m,其中新建大型农资储备
仓库2栋,建筑面积*.64m;农资拣选加工区及业务用房1栋
总建筑面积*.92m;购置农资拣选、加工、装卸、运输及计量
等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农资堆场及厂区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
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本级
财政配套资金等。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
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发展
★霸
行政审批专用章
a000s
专拥章
*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4月10日印发
3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汩发改审〔2024)8号
关于 (略) 农资仓储配送中心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行政
4100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湖南省汨罗市农资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立
项的请示》,可研文本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 (略) 农资 (略) 络体系,实现农资的合理
分配、 (略) 农资的稳定供应,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经汨
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29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 (略) 农资
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屈子祠镇
三、项目单位(法人): (略) (略)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
m(44.57亩),总建筑面积*.66m,其中新建大型农资储备
仓库2栋,建筑面积*.64m;农资拣选加工区及业务用房1栋
总建筑面积*.92m;购置农资拣选、加工、装卸、运输及计量
等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农资堆场及厂区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
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本级
财政配套资金等。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
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发展
★霸
行政审批专用章
a000s
专拥章
*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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