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洪江区发展和豉革局文件
洪区发改〔2024)〕64号
关于洪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洪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
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洪区建〔2024〕12号)及可
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老旧小区居民
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条件及生活水平。同意你单位实施洪
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为:
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洪江区犁头嘴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主要对洪江区幸福幼儿园
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计39栋603户,建筑面积约5.*平
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节能改造2.*平方米,小区内道
路改造9087平方米、电力电缆改造1420米、弱电改造1420米、
污水管改造1435米、雨水管改造1435米、化类池改造24处、路
灯照明78杆、安防监控、停车位划线、电动汽车充电桩60套、
电瓶车充电桩50套、室外消防栓新增/更换78套、垃圾分类收集
箱39套、垃圾收集站24处、给水管道改造1425米、绿化改造
3153平方米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359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
元,基本预备费31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资金。请
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洪管办
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洪管办函
〔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项目建设期:2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
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洪江
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
址意见书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
意见》, (略) 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建安工程、重要设备及材料达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
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此页无正文!
发
(略) 洪
发展國
局
2014年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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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区发改〔2024)〕64号
关于洪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洪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
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洪区建〔2024〕12号)及可
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老旧小区居民
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条件及生活水平。同意你单位实施洪
江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为:
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洪江区犁头嘴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主要对洪江区幸福幼儿园
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计39栋603户,建筑面积约5.*平
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节能改造2.*平方米,小区内道
路改造9087平方米、电力电缆改造1420米、弱电改造1420米、
污水管改造1435米、雨水管改造1435米、化类池改造24处、路
灯照明78杆、安防监控、停车位划线、电动汽车充电桩60套、
电瓶车充电桩50套、室外消防栓新增/更换78套、垃圾分类收集
箱39套、垃圾收集站24处、给水管道改造1425米、绿化改造
3153平方米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359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
元,基本预备费31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资金。请
按《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洪管办
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洪管办函
〔2021〕3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项目建设期:2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
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
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相关依据: (略)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洪江
区2024年幸福幼儿园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选
址意见书的说明》、 (略) 洪江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
意见》, (略) 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管委常务会议决议书》。
八、该项目的建安工程、重要设备及材料达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
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
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严格执行《洪江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
管理办法》(洪管办发〔2018〕8号)、《 (略) 洪江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
的通知》(洪管办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完
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
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
实行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
尽快实施。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
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报送前期工作
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拒不报相关信息的将给
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开。
此页无正文!
发
(略) 洪
发展國
局
2014年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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