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正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方水泥砖、500吨水泥预制管、10000吨水泥预制桩、1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宿迁市正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方水泥砖、500吨水泥预制管、10000吨水泥预制桩、1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名称 | (略) 正 (略) 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4-*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年产汽车轴承用钢球及风电用钢球一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 | (略) 宿城区龙河镇工业园区 2 号 | (略) 正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 (略) 2、编制主持人:刘莎 | 正丰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建设地 (略) 宿城区龙河镇工业园区 2 号,购买破碎机、水洗机、搅拌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 |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洗投料、破碎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搅拌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 2 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龙河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
名称 | (略) 正 (略) 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4-*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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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年产汽车轴承用钢球及风电用钢球一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 | (略) 宿城区龙河镇工业园区 2 号 | (略) 正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 (略) 2、编制主持人:刘莎 | 正丰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建设地 (略) 宿城区龙河镇工业园区 2 号,购买破碎机、水洗机、搅拌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年产 10 万方水泥砖、500 吨水泥预制管、* 吨水泥预制桩、15 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项目。 |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洗投料、破碎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搅拌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 2 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龙河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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