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100件铁路设备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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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100件铁路设备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51 (略) 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 (略) 261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略) 租赁青岛联创产业 (略) (略) 城阳 (略) 261号的现有厂房,拟投资*元建设年产51 (略) 设备生产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500m2。拟定员工12人,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班8小时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房密闭设置,调漆、喷漆及烘干均在喷漆房中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略) 、“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 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年产51 (略) 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 (略) 261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略) 租赁青岛联创产业 (略) (略) 城阳 (略) 261号的现有厂房,拟投资*元建设年产51 (略) 设备生产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500m2。拟定员工12人,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班8小时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房密闭设置,调漆、喷漆及烘干均在喷漆房中内进行,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略) 、“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 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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