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4月1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4月1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面向碳中和的先进碳捕集利用成套技 (略) | (略) 江北新区大厂 (略) 699号 | 中石化南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8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 (略) 699号(物化区)、北厂门街105号(试验场区),利用两个厂区现有的空置厂房建设面向碳中和的先进碳捕集利用成套技 (略) 项目,其中碳捕集、 (略) 小试和分析检测实验室拟 (略) 699号现有物化区研发中心实验楼内,二氧化碳加氢制*醇、二氧化碳加氢制*烷评价研究位于活性楼内,催化剂分析检测位于标检楼内。VOC逃逸测试、可视化实验室监控位于北厂门街105号试验厂区气体净化试验楼内。本项目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涉及生产,不改变全厂产品方案。 | (一)物化区实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冷却废水混合接管排入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试验厂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设备冷却水混合接管排入中国石化集团 (略) 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物化区研发中心试验楼废气收集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分别通过16.5米高排气筒(WH-SY-FQ1~ WH-SY-FQ6)排放;物化区标检楼物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WH-SY-FQ7)排放;物化区活性楼研发试验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WH-HX-FQ1)排放;试验厂区气体净化实验楼废气收集经“设备自带冷却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SY-QJ-FQ1)排放。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容器、实验废液、实验室废弃物、废电极、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0日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4月1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面向碳中和的先进碳捕集利用成套技 (略) | (略) 江北新区大厂 (略) 699号 | 中石化南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8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 (略) 699号(物化区)、北厂门街105号(试验场区),利用两个厂区现有的空置厂房建设面向碳中和的先进碳捕集利用成套技 (略) 项目,其中碳捕集、 (略) 小试和分析检测实验室拟 (略) 699号现有物化区研发中心实验楼内,二氧化碳加氢制*醇、二氧化碳加氢制*烷评价研究位于活性楼内,催化剂分析检测位于标检楼内。VOC逃逸测试、可视化实验室监控位于北厂门街105号试验厂区气体净化试验楼内。本项目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涉及生产,不改变全厂产品方案。 | (一)物化区实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冷却废水混合接管排入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试验厂区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设备冷却水混合接管排入中国石化集团 (略) 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物化区研发中心试验楼废气收集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分别通过16.5米高排气筒(WH-SY-FQ1~ WH-SY-FQ6)排放;物化区标检楼物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WH-SY-FQ7)排放;物化区活性楼研发试验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WH-HX-FQ1)排放;试验厂区气体净化实验楼废气收集经“设备自带冷却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SY-QJ-FQ1)排放。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容器、实验废液、实验室废弃物、废电极、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