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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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S沙溪亭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2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公寓安排

1

贠亚波

宝德润生(丽水) (略)

1

2

华静

(略)

1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S沙溪亭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2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公寓安排

1

贠亚波

宝德润生(丽水) (略)

1

2

华静

(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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