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 | (略) 、 (略) ; (略) |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 | 中水北方勘测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扩挖40.12千米,堤防加高加固140.68千米,左堤截渗处理0.79千米,堤段填塘固基3.9千米,险工治理2.75千米,穿堤建筑物治理209处, (略) 硬化324.51千米, (略) 452条、长度29.24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6座,对王营盘拦河蓄水闸、罗寨拦河蓄水闸、庆云拦河蓄水闸和辛集挡潮蓄水闸等4座拦河闸原址除险加固等。工程新增永久占地95.88公顷,新增临时用地603.08公顷,工程不涉及搬迁安置。工程总投资31亿元,环保投资1.1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文情势:主要是减河清淤扩挖施工导流的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南进洪闸下游减河非汛期10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712立方米/秒,汛期6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2.137立方米/秒。漳卫新河辛集闸及上游王营盘闸、罗寨闸、庆云闸非汛期10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8立方米/秒,汛期6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4.14立方米/秒。当来水量不足时,按来水量下泄。(2)*生生态:工程占地造成*生植被生境占用和破坏,施工噪声对*生动物造成惊扰。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时序,避让夏候鸟停留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时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回用;在施工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标牌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湿地公园的修复应结合湿地恢复的需要开展。(3)水生生态:河道清淤扩挖、围堰建设及拆除等施工活动会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水生生物的扰动,开展鱼类和底栖动物增殖放流;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考虑未来河流连通性恢复,拦河闸应预留过鱼设施布置条件。(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污(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工程易产尘的施工活动采取湿法作业,选用全封闭式自动化混凝土拌合楼并配备除尘设备,底泥运输采取全封闭及防渗漏措施,设置颗粒物在线监测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采用板框压滤处理底泥,最大限度实现底泥综合利用,尽量少取土,集中抛泥区应远离居民设置,弃土弃渣运至弃渣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挡、减振、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交叉施工及优化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位置和数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设置噪声在线监测系统,预留资金做好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水利部以水规计〔2023〕352号文出具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意见。 | 01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 | (略) 、 (略) ; (略) |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 | 中水北方勘测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扩挖40.12千米,堤防加高加固140.68千米,左堤截渗处理0.79千米,堤段填塘固基3.9千米,险工治理2.75千米,穿堤建筑物治理209处, (略) 硬化324.51千米, (略) 452条、长度29.24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6座,对王营盘拦河蓄水闸、罗寨拦河蓄水闸、庆云拦河蓄水闸和辛集挡潮蓄水闸等4座拦河闸原址除险加固等。工程新增永久占地95.88公顷,新增临时用地603.08公顷,工程不涉及搬迁安置。工程总投资31亿元,环保投资1.1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文情势:主要是减河清淤扩挖施工导流的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南进洪闸下游减河非汛期10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712立方米/秒,汛期6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2.137立方米/秒。漳卫新河辛集闸及上游王营盘闸、罗寨闸、庆云闸非汛期10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8立方米/秒,汛期6月至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4.14立方米/秒。当来水量不足时,按来水量下泄。(2)*生生态:工程占地造成*生植被生境占用和破坏,施工噪声对*生动物造成惊扰。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时序,避让夏候鸟停留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时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回用;在施工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标牌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湿地公园的修复应结合湿地恢复的需要开展。(3)水生生态:河道清淤扩挖、围堰建设及拆除等施工活动会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水生生物的扰动,开展鱼类和底栖动物增殖放流;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考虑未来河流连通性恢复,拦河闸应预留过鱼设施布置条件。(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污(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工程易产尘的施工活动采取湿法作业,选用全封闭式自动化混凝土拌合楼并配备除尘设备,底泥运输采取全封闭及防渗漏措施,设置颗粒物在线监测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采用板框压滤处理底泥,最大限度实现底泥综合利用,尽量少取土,集中抛泥区应远离居民设置,弃土弃渣运至弃渣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挡、减振、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交叉施工及优化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位置和数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设置噪声在线监测系统,预留资金做好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水利部以水规计〔2023〕352号文出具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意见。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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