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迦南模具橡塑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中山市迦南模具橡塑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企业委托深圳昇 (略) 编制了《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04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11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28日竣工,并于2023年8月28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4年4月2日, (略) (略) 邀请相关 (略) (略) 对《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添加到洗洁精的用水:添加到洗洁精的用水,损耗蒸发,不外排。
冷却塔循环水:冷却塔用水注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废气投料、开炼、硫化成型、打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次硫化废气:经设备内部密闭收集,废气一起汇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47米烟囱有组织排放,设计风量9000m3,排放口编号FQ-*。
软化切料过程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
铣床、电脑锣维修加工产生的粉尘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
3.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4月8 - 2024年5月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
邮箱:*@*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8 - 2024年5月8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企业委托深圳昇 (略) 编制了《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04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11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28日竣工,并于2023年8月28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4年4月2日, (略) (略) 邀请相关 (略) (略) 对《 (略) (略) 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添加到洗洁精的用水:添加到洗洁精的用水,损耗蒸发,不外排。
冷却塔循环水:冷却塔用水注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废气投料、开炼、硫化成型、打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次硫化废气:经设备内部密闭收集,废气一起汇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47米烟囱有组织排放,设计风量9000m3,排放口编号FQ-*。
软化切料过程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
铣床、电脑锣维修加工产生的粉尘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
3.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4月8 - 2024年5月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
邮箱:*@*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8 -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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