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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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申请人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向我局申请确认其座落在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沙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5708.0平方米(折合8.562亩)。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S252线;南至S252线;西至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北至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详见宗地图)。

  如对上述土地权利有主张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日前)持有效权属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我局将依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认上述土地权利。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 (略) 51号五楼503室调查登记与测绘股,电话:*)

  附件:宗地图.pdf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

  申请人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向我局申请确认其座落在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沙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5708.0平方米(折合8.562亩)。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S252线;南至S252线;西至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北至佛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详见宗地图)。

  如对上述土地权利有主张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日前)持有效权属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我局将依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认上述土地权利。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 (略) 51号五楼503室调查登记与测绘股,电话:*)

  附件:宗地图.pdf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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