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县 2024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五寨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五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 (略) 户籍人员。
3.驻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五寨县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 (略)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 年 4 月 15 日 8:00 至 4 月 26日 17:00。
第二批:2024年 6 月 17 日 8:00 至 6 月 28 日 17:00。
第三批:2024 年 9 月 14 日 8:00 至 9 月 25 日 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略) 上报名成功后要按时到规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8: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8:00至7月1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5日8:00至9月27日17:00。
现场确认地点:五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号窗口
(五寨县迎宾西街540号)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体检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至4月27日。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至6月29日。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至9月26日。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 (略) 体检。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 (略)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 (略) “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 (略) 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必须是“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并到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请申 (略) 上报名时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
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 (略) 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五)证书发放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采取自取式或免费邮寄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发证时间将另行通知。如选择邮寄服务时,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时登记详细的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邮寄。
四、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3)。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毕业证书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
4.驻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五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网址:https:/http://**.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中国 (略) 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 (略) 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原件)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 (略) (含五 (略) ) (略) 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 (略) 申请打印原件)
1.山西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进入页面,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人需提供一个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本人申请材料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2024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 4 月 10 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县 2024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五寨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五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 (略) 户籍人员。
3.驻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五寨县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 (略) (略)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 年 4 月 15 日 8:00 至 4 月 26日 17:00。
第二批:2024年 6 月 17 日 8:00 至 6 月 28 日 17:00。
第三批:2024 年 9 月 14 日 8:00 至 9 月 25 日 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略) 上报名成功后要按时到规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8: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8:00至7月1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5日8:00至9月27日17:00。
现场确认地点:五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号窗口
(五寨县迎宾西街540号)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体检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至4月27日。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至6月29日。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至9月26日。
申请 (略) 报后持贴 (略) 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 (略) 体检。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 (略)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 (略) “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 (略) 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必须是“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并到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请申 (略) 上报名时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
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 (略) 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五)证书发放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采取自取式或免费邮寄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发证时间将另行通知。如选择邮寄服务时,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时登记详细的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邮寄。
四、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3)。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毕业证书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
4.驻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五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 (略) 电子信息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网址:https:/http://**.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中国 (略) 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 (略) 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原件)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 (略) (含五 (略) ) (略) 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 (略) 申请打印原件)
1.山西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进入页面,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人需提供一个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本人申请材料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2024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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